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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买套新房住3年 土地使用权只剩7年

2015-08-26 15:2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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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男子买套新房住3年 土地使用权竟只剩7年 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表示,当初购房者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已经写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公司不可能出钱为购

四川男子买套新房住3 土地使用权竟只剩7

 

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表示,当初购房者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已经写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公司不可能出钱为购房者续期,如果实在不行,购房者可走司法程序,公司也会积极配合。

  至于业主反映当初公司口头承诺会对房屋使用年限续期的说法,刘加兴对此否认,我们没有说过这个话。

 郎敬文现在很纠结,自己当初为何没仔细看购房合同,以至于刚住进来的新房会在7年后到期!和他一样面临如此困境的,还有南充市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100多户业主,他们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将在2022年到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为何这个小区只有15年呢?对此,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开发商合同中载明的15年使用年限并不违法。但是,土地使用者可提前到国土部门交费续期到70年。不过,这笔续期费用,是由业主承担还是开发商承担?双方目前仍各执一词。

  购房者

  才买的新房 竟只剩7年土地使用权

  入住新房3年多后,郎敬文才发现,新房的房龄竟然只剩7年。郎敬文是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D1栋楼的业主。2011年,他与四川省森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2年,郎敬文搬进新房,前段时间,他听小区其他住户提起,房屋土地使用权将在2022年到期。郎敬文遂仔细翻看自己的购房合同,其中第一条项目 建设依据一栏提到:南郡帝景D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7)1558号,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9302022929止。这意味着,截至目前,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剩7年。

  女士与郎敬文是同一栋楼。当年她就是该楼盘的销售员。我当时知道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但办公室人员说后面可以续期到30年。不过,她承认,续期一说只是口头承诺,没写进购房合同。

  该小区共有4栋房屋(三栋楼梯房,一栋电梯房)100多户业主都面临只有房屋15年土地使用权的困境。综合众多业主的意见,他们要求开发商交钱,将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到70年。

  开发商

  当初公示了只有15年土地使用年限

  昨日,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回应称,南郡帝景楼盘当初属于南部县旧城改造项目,小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面粉厂,政府后来将其叫停,纳入旧城改造。其称,这块地原本有30年使用期限,公司在2007年拿到这块地后还剩15年期限,南部县政府便将这15年期限直接划给公司,不过,公司除了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外,还需承担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和道路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15年期限是我们花钱买的。当初为何没将期限延长呢?刘加兴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但没限制最低年限,我如果买1(使用权)合不合法呢?也合法。

  至于部分业主反映,购房时不知道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只有15年。对此,刘加兴说,当初销售房屋时,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都进行了公示。

  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应四大焦点问题

  15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可申请续期

  24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就森态·南郡帝景房屋使用年限一事采访了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对方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回复。

  15年土地使用权合不合法?

  不违法

  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回复中称,南郡帝景属旧城改造项目,其土地使用权系由森态房产公司于2007930取得,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22929。根据国务院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绍国解释,这条规定是限制出让国有土地的居住使用权不能超过70年,而不是限定每宗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以最高年限70年出让。因此,森态·南郡帝景小区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并不违法。

  15年到期后怎么办?

  可申请续期

  15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怎么办?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回复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在期限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均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李绍国说,根据规定,南郡帝景一期的业主需在2021929日前到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续期手续,即可以续期到最高年限(70)

  续期需不需要交费?

  要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续期需要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物权法》里提到的自动续期,也没有明确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续期,所以我们只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续期需要收费。李绍国说,在接到土地使用者提交的续期申请后,国土部门会找地价评估机构参照城市各地段的基准地价来进行评估,然后核准需要续期的土地所需要交纳的费用。

  续期费用谁交?

  需业主和开发商协商

  对于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部分业主要求开发商对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续期一事。李绍国称,这需要业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如果是业主支付续期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由一栋楼的业主分摊。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我们来看看深圳是怎么做的!

  “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到那时房子还是我的吗?这是许多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

  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许多已购房或准备购房的市民来说,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怎么办?这不只是南部县这个小区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而普遍的问题。

  深圳国际商业大厦 国内首个续期土地使用权案例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是国内第一个续期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

  2000年以来,随着第一批行政划拨土地的陆续到期,为了解决这部分到期物业的问题,2004年,深圳市颁发《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深圳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

  若未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据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

  特别提醒

  昨日,南部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购房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没有续期,将会给业主在转卖房屋以及将房屋用于抵押贷款等方面带来不便。他们为此提醒购房者,为避免办理土地证纠纷,建议购房者注意查看房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起止年限。

  王友芳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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