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大将军”打得鬼子鬼哭狼嚎
摘要:□晚报记者 张广智 通讯员 宋永亮 文/图 “红衣大将军”。 “红衣大将军”的铭碑。抗日战争时期,上蔡蔡沟寨墙边的“红衣大将军”大
□晚报记者 张广智 通讯员 宋永亮 文/图
“红衣大将军”。
“红衣大将军”的铭碑。
抗日战争时期,上蔡蔡沟寨墙边的“红衣大将军”大炮,曾经把日本鬼子打得晕头转向,哭爹叫娘,从此声威大振,方圆几十里的老百姓都来看它,给它披红挂彩。“红衣大将军”的故事后来越传越神奇,名震天中。
蔡沟与“红衣大将军”
蔡沟,古名蔡沟店,明清时期为上蔡县八大重镇之一,也是春秋时期陈国通往楚国的必经要塞。蔡沟又名大成寨,传说孔夫子周游列国时,曾在此绝粮七日而弦歌不衰,后人在其地建庙,称厄庙或文庙。“大成”之名即缘于文庙大成殿。
大成寨横跨蔡河两岸,南北长约1.5公里,东西宽1公里,周长5公里,内外有两道城河。城墙高两丈有余,内部土筑,外部用砖包砌,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东曰“望鲁”,西曰“瞻洛”,南曰“圣城”,北曰“贤观”。
早年修成时,人们把蔡河截断,使其绕城两周后东流,形成内外两道宽7丈余、深约1.5丈余的护城河,河上各设吊桥。内外两道城门,楼上各设钟鼓,四角筑有炮台,百步设一炮楼。
战乱年代,大成寨成为十里八村民众避难之处。它不但城高墙厚,还有象征28星宿的28门大炮,分布四周,特别是被誉为四大金钢的“红衣大将军”大炮,更是名震天中。
“红衣大将军”的一段传奇
说起这“红衣大将军”,早年还有一段传奇故事。传说蔡沟寨有两个吸鸦片的大烟鬼,都怕老婆。烟瘾上来时,常钻到旮旯的地方偷吸。时间久了,“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也时常被老婆逮着,被奚落得无地自容。后来,他们发现“红衣大将军”是个隐蔽之处,就经常到“红衣大将军”下偷过烟瘾。
有一天,几个小孩子在“红衣大将军”跟前玩耍,发现“红衣大将军”的“肚脐眼儿”向外冒热气,就好奇地爬到上面往里看,看到两个烟鬼正头对着头吸大烟。其中一个小孩认出了他爹,就跑回家里告状,领着他娘和他爷找到“红衣大将军”跟前,堵住门用棍捣。两个大烟鬼子吓得没处钻,就从“红衣大将军”的“肚脐眼儿”里爬了出来。
人能从“肚脐眼儿”里往外爬,可以想像“红衣大将军”有多大!不过这只是个传说,真正的“红衣大将军”并没有这么大。“红衣大将军”是门生铁炮,它长2.3米、重2500公斤,“肚脐眼”是安炮稔子的窟窿眼儿,腰里有两个大铁环,下面有4个大铁轮子,5匹大马才能拉得动。炮身可以调整角度,平射射程可以达5里。
“红衣大将军” 打跑日本鬼子
“红衣大将军”镇守蔡沟,战功累累,打跑过不少土匪。最让人称颂的还是在八年抗战期间,蔡沟人民用它打跑过日本鬼子。
当时,日本鬼子打进中原后,先霸占了周口,随后以周口为据点经常到商水、项城、上蔡一带烧杀抢掠。1945年正月初五,蔡沟军民得到情报,周口日军一部要来打蔡沟。那天一大早,军民在“老排长”王新全(四川江津人)的带领下,于东岳庙前誓师祭炮后迅速布防。男女老少各持大刀长矛和打兔子枪守在城墙上,把“红衣大将军”推到城门下,装满炮药子弹,然后大开城门,放下外吊桥。
中午,约300名日军在横田少佐的指挥下来到蔡沟东门外,看到城墙上无人,外城门大开,以为城防无备,就抬着机枪大摇大摆地闯过外吊桥。当他们快到城门时,突然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小鬼子倒了一大片。“红衣大将军”铺天盖地的炮子儿把日本鬼子打得晕头转向,哭爹叫娘。
大的炮子儿如鸡蛋,打到头上要命,打到身上重伤;小的炮子似豌豆,能穿透衣服,钻到肉里。鬼子弄不清这是啥新式武器,不敢攻城,急忙连滚带爬地退过外城河。他们用麦秸烧了几十个日本兵的尸体后,就抬着几十个伤员逃回周口了。
战后,人们想着鬼子吃了亏,一定会再来报复,第二天,就架好了28门大炮,装好炮药,等着鬼子来了再血拼一次。可是等了一天一夜,鬼子也没敢再来,又等了几个月,就得到了日本鬼子投降的好消息。
自从“红衣大将军”打跑了日本鬼子,声威大振,方圆几十里的老百姓都来看它,给它披红挂彩。“红衣大将军”的故事从此也就越传越神奇了。
“红衣大将军”造型别致,龙头虎尾。炮身上的铭文是:“大清同治五年制造,镇大成寨红衣大将军,2500多公斤,容药2.5公斤,子弹5升,禹州炮匠冯文彪制造。”
从前,蔡沟寨四门各有一尊“红衣大将军”,可惜的是1958年大炼钢铁时毁了三门,而今只剩下一门。为防止“红衣大将军”在荒郊野外被人为破坏,也为了更方便国防教育,2002年10月22日,“红衣大将军”被移到上蔡县人武部院内,成为上蔡县的镇县之宝之一。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