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开展双拥工作纪实
摘要: 军民共建唱赞歌 鱼水深情谱新篇——泌阳县开展双拥工作纪实侯伟峰 李 华 文/图 八一节期间,泌阳县委书记高万象(左二)来到驻泌阳部队慰问官兵,并为部队官兵
军民共建唱赞歌 鱼水深情谱新篇
——泌阳县开展双拥工作纪实
侯伟峰 李 华 文/图
八一节期间,泌阳县委书记高万象(左二)来到驻泌阳部队慰问官兵,并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品。
泌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树营(右二)经常到驻泌阳部队慰问官兵,调研军民共建工作。
泌阳,一座有着光荣传统的县。这里曾是三年革命游击战争时期中共鄂豫边省委和红军游击队的驻地,以此为中心开辟的鄂豫边革命游击根据地也是南方8省15个红色游击根据地之一,为“小延安”竹沟革命根据地的前身。在革命战争年代,数十万军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首首可歌可泣的诗篇。
泌阳,一座充满勃勃生机的城市。在这片血与火洗礼的热土上,军民携手同心,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的双拥之路,用真诚和爱心奏出了拥军爱民的时代强音。1998年至2009年,泌阳县连续三届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县,2008年又被济南军区评为涉军维权先进县……
薪火相传,血脉相连。如今,泌阳人民对人民子弟兵有着浓得化不开的军民鱼水深情,驻地官兵对泌阳人民也饱含着亲人般的爱。在这里,群众视军队如长城,把军人当亲人;驻军官兵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军民鱼水新歌。
领导重视双拥工作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近年来,泌阳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同呼唤、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开展双拥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曾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拥军优属公约》《关于表彰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等文件,把拥军优属工作列入泌阳县委、县政府的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直各单位都分别承担了拥军优属职责。该县四个班子成员都有重点优抚对象联系点,直接参与解“三难”。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具体过问活动情况。职能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保证了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健康发展。
健全组织机构。泌阳县调整充实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专职人员2名,办公室2间。办公室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按照职责努力工作。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并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县村村配有优抚专干共354名,形成了拥军优属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网络化服务体系。
实行目标管理。泌阳县实施了县、乡、村领导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来抓,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全县已形成系列化的服务网络和共抓“创建”活动的整体合力。
职能部门配合联动。泌阳县拥军优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纳入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规划。财政部门把优抚安置工作列入经济发展规划,为优抚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人事劳动部门把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使用工作,随军家属、烈士子女就业安置工作,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卫生部门制定了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减免政策。工商、税务、电业等部门为优抚事业单位和优抚对象生产经营制定了优先、优惠、减免规定。工会、团委、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组织的工作计划,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国防知识教育,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优抚政策、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服务管理、烈士褒扬以及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营造双拥活动氛围
优化双拥创建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泌阳县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驻军的“军营之声”广播均开辟了双拥专题节目。泌阳县双拥办公室还编发了“双拥简报”,其中被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中国国防报》《中国法制报》《河南日报》《大河报》《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等20多家新闻单位先后采用150多篇。泌阳县300余所中小学校开设了国防知识教育课程,县、乡和驻军各单位开设了“双拥板报”,军地双方把“身在泌阳县、热爱泌阳县、建设泌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教育纳入全民思想道德和官兵经常性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革命纪念地褒烈育人的作用,对广大军民进行革命传统和双拥奉献教育,形成了具有老区特色的双拥教育格局。目前,在泌阳县全县范围内建立的10个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场所,已成为新生入学、党团员宣誓、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少先队员入队和学习及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重要教育基地。
同时,泌阳县还把全县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旅游、观光结合在一起,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使这些地方成为大家休闲、观光、旅游的优选去处,为该县培育“四有”新人、振兴泌阳县经济发展、激发官兵爱军习武热情开辟了一大红色资源。这条线路被确定为全国百条红色旅游经典线路之一。通过开办少年军校、举行军事夏令营、县处级干部开展军营一日活动等,丰富了青少年和领导干部的国防知识,加深了对新时期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等活动开展,营造了人人热爱国防、自觉献身国防的浓厚氛围。该县双拥办公定在各交通干线两侧、驻军营区和靶场场区修建和埋设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200多块,包装命名“双拥大道”一条,在商店、宾馆、旅社、邮政、通信、车站等服务性网点悬挂的“军人优先”、“军人专柜”等显著标志,形成了浓厚的双拥氛围,推动了该县双拥工作的顺利进展,受到了济南军区首长专门表扬,继而在全市推广。通过宣传教育,泌阳县上下已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处处维护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每年的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泌阳县四个班子领导对5个驻军单位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仅2014年就送去慰问品折款近30万元。
坚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泌阳县现有抚恤、定补、优待对象7832人。为保障他们的生活,该县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该县按照省、市规定标准,城镇义务兵年优待11520元,农村义务兵年优待7317元,2014年义务兵家属805户,共发放优待金678.2798万元。享受抚恤补助的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革命残疾军人年优待标准为500元,享受定补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和参战涉核军人年优待标准为400元,为重点优抚对象2771人发放优待金114.76万元,在八一节前夕全部发放到位。
坚持军功奖励制度。该县规定,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元,对荣立一、二、三等功者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获得优秀士兵的奖励300元,奖金由县财政即时兑现,今年共有80余名军人立功受奖,共发放奖优金7万余元。
按时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该县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7027人,2014年抚恤定补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已发放结束,全年共发放抚恤定补款2219.617万元。
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一是解决医疗难问题,该县按照《泌阳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县2906位抚恤补助对象都参加了医疗保险,享受了相关医疗报销待遇。其中四级以上残疾军人解决医疗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的95%,五级至六级的解决90%,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40%,带病退伍军人和参战涉核退役人员解决30%,并实行了“一站式”结算。现共有900余名优抚对象住院治疗,解决医疗费100余万元。二是坚持为优抚对象免费巡诊送药,送药2600余人次,送药折款7.5万元。
2013年以来,共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201名,发放自谋职业费4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17.46万元、技能培训费137.13万元,全面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与时俱进 大胆改革
全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泌阳县先后3次召集12个部门,研究建立了“一组一庭一中心一站”的维权组织。“一组”,即成立了泌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政法的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领导任组员;“一庭”,即在县人民法院各专业法庭建立相应的“维权”合议庭,专门审查涉军案件;“一中心”,即在县人武部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由县人武部政委任主任,人武部政工科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副主任,负责向遇到涉法问题的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站”,即在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从而在全县形成了横向覆盖党政军各部门、纵向贯穿县、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涉军维权”工作网络。5年来,泌阳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整顿和解决县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管理水平。同时,泌阳县不断增加投入,改善基本条件,优抚事业单位呈现出发展的好势头。一是增加了资金投入,在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上级民政部门帮扶50万元,县财政拿出600多万元改扩建了光荣院老年公寓;县财政拿出400多万元,投入烈士陵园坟墓整修、园内绿化以及旧房改造和设施维修。二是强化了内部管理,泌阳县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完善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使褒烈育新人、服务养老人工作连年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泌阳县在开展双拥工作的过程中,解决了军政、军民关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拥军优属工作方法、活动形式,脚踏实地,深入基层,狠抓落实,多办实事,推动该县拥军优属工作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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