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综合资讯

工信部称推进手机流量不清零

2015-07-23 10:3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工信部称推进手机流量不清零 10月底前降宽带网费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工信部已确定全国范围固定宽带资费下调的时间表。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工业

 

工信部称推进手机流量不清零 10月底前降宽带网费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工信部已确定全国范围固定宽带资费下调的时间表。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透露,已开始推动企业在各省下调固定宽带资费,“计划10月底前完成全国范围调整。”

  闻库预计,50Mbps和100Mbps平均降幅超过30%,20Mbps平均降幅超过20%。

  10月底前,约2000万使用铜线技术接入的固定宽带用户,将由4Mbps以下接入速率,免费提速至4Mbps,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或将推出各自面向全国移动用户、每月50-60元包含2GB流量的资费套餐。

  焦点1 提速

  约半数光纤接入用户将免费提速

  针对使用铜线技术接入的固定宽带用户,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透露,由4Mbps以下接入速率,免费提速至4Mbps,目前已惠及1400万用户,预计10月底前,将完成全部约2000万用户的免费提速。

  使用光纤技术接入的固定宽带用户,如接入速率在4Mbps及以上,闻库透露,也将享受在现有速率翻倍提升、免费提速一档等优惠,如8Mbps翻倍到16Mbps、20Mbps升级一档到50Mbps等,现已惠及超过750万用户,预计全年受惠用户超过4600万户。

  而截至今年6月底,光纤接入用户已达到9007万户,也就是说,全年受惠光纤接入用户或将占一半左右。

  小微企业用户,如使用专线宽带、接入速率在8Mbps以下,且具备网络改造条件,9月底前,其专线也将全部免费提速至8Mbps。这项措施现已惠及50万小微企业用户,预计全年受惠超过200万户。

  2焦点 降费

  移动联通近期推60元内2GB套餐

  移动通信资费方面,闻库称,目前,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均已制定面向全国移动用户、每月50-60元包含2GB流量的资费套餐。

  “中国电信已于5月向社会推广该套餐。”闻库透露,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计划在7-10月推出。中国电信曾在5月对外表示,将大力推广每月49元含2GB省内流量的4G套餐,每GB价格低至25元。

  5月以来,闻库称,针对我国用户出访的热点国家和地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陆续推出了降低漫游流量资费的措施,平均降幅超过80%。

  公众关心的“当月流量不清零”,即面向所有移动用户的、能够普惠的当月套餐数据业务流量不清零措施,闻库称,正在推动当中。

  ■ 追访

  中国电信:十大举措正在进行

  就工信部提速降费要求,中国电信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年5月,中国电信曾推出十大举措,目前,提速降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十大举措包括宽带免费提速,每Mbps价格降幅近4成;百兆宽带包年费用下调30%以上;手机流量降价,每GB价格低至25元等。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 难点

  如何解决光纤难进老旧小区?

  将指导地方政府查处小区物业收取不合理费用

  “以前的宽带基本上是以铜线的方式做的,铜线的最高速率是有限制的,用户要达到8M以上的带宽必须进行光纤改造。”闻库解释,光纤到户国标实施以来,全国绝大多数新建住宅小区都同步实现了光纤入小区,但目前城市光纤覆盖的主要重点和难点是老旧小区的光纤化改造问题。

  据闻库分析,造成老旧小区改造难、慢的原因,除电信企业网络建设改造投资有限,造成部分区域、部分小区改造进度相对滞后,及小区住户自身不同意改造外,还与小区物业有关。

  闻库说,有的小区物业不同意、不配合,或收取高额入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造成电信企业难以进入小区进行光纤改造。

  为解决上述问题,闻库介绍,工信部将督促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老旧小区光纤改造进度,力争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还将组织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鼓励地方通过立法、规划等举措切实保障宽带建设通行权。

  今年下半年,工信部还将会同住建部组织全国大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保障新建住宅小区实现光纤到户,并指导各地政府规范、查处小区物业收取不合理费用等现象。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