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一女子欲轻生
摘要: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一女子爬到楼顶欲轻生记者与民警劝说半小时将其救下□晚报记者 刘永奇本报讯 7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市前进大道南段新时代家园小区内,一名女性业主与
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
一女子爬到楼顶欲轻生
记者与民警劝说半小时将其救下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7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市前进大道南段新时代家园小区内,一名女性业主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爬到一栋6层楼房的楼顶欲轻生。接到报警后,辖区公安和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并铺设救生气垫。12时30分,在记者与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放弃轻生念头。
7月19日上午10时20分,记者在市前进大道新时代家园小区东门看到,20多名市民围在这里,对着一栋6层楼房的楼顶指指点点。记者看到,一名女子正依偎在楼顶,似乎准备随时跳下来。在紧挨小区门口的通道上,消防人员铺设了一个大型救生气垫。
“怎么回事?”记者问一名围观的市民。该市民对记者说:“这名女子是小区的业主,听说她家里停电了,物业不让她交电费,因为之前她欠了物业费。这名女子想不开,就爬到楼顶上,说如果物业不解决问题她就不下来。”
当天中午12时,记者来到该女子所在的楼房,看到该女子站在楼顶角落。记者亮明身份后,该女子开始不说话,也不愿意挪动位置。后来,在记者和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终于开了口,称自己姓陈,是新时代家园小区的业主,因为物业不让自己交电费,所以一怒之下爬到楼顶欲轻生。
“天这么热,你一直站在这里也解决不了问题。”记者对陈女士说,愿意和她一起去物业办公室协调双方的问题。中午12时30分许,在得到记者肯定和她一起去物业的答复后,陈女士下了楼。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陈女士激动地表示,她7月18日早上9时到物业公司交电费时,物业工作人员以没有交物业费为由,不让她交电费。“我没有说不交物业费,只是表示晚交几天。我在物业办公室与他们僵持了近一天时间,工作人员一直不给我的电卡充钱。”陈女士说。
陈女士说,她2011年买房子的时候交了一笔保证金,再加上应该退还的面积差价,自己还有好几千元钱没有拿回。“现在仅仅欠了上千元的物业费,就被物业强制‘停电’。我们僵持了一天仍没有结果,我觉得他们是在欺负我。”在物业办公室,陈女士说。
物业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刚开始他们同意陈女士缓交物业费,并要求陈女士写个承诺书,但遭到拒绝,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同意她交电费的要求。最终,经过一番协调,张经理同意陈女士先把电费交上,物业费缓几天再交。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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