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
摘要:本报讯 (记者 宋 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和驻马店两级法院贯彻立案登记制的有关情况。多年来,在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和驻马店两级法院贯彻立案登记制的有关情况。
多年来,在立案审查制下,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记者了解到,自立案登记制实施到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诉人员11343人,接收诉状材料7798件,当场立案771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57件,已收诉状当场不能决定立案的26件,不予登记4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这一数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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