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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07-06 08:2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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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遴选,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遴选,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科员,共5名(其中法律专业3名,不限专业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市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7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7月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考者首先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201576日至78日(上午8:30~11:30、下午3:10~600

报名地点:市委2号楼32306房间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市委2号楼3230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见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之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因取消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标准遴选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转任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遴选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公务员法》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6-2600921

举报监督电话:12380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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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c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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