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受害人对保险理赔金有异议
摘要:□晚报记者 于河伟 本报讯 一场交通事故致李景山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住院4个月花去医药费13万元。由于受害人对保险理赔金有异议,理赔成了难题。2014年8月31日,
□晚报记者 于河伟
本报讯 一场交通事故致李景山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住院4个月花去医药费13万元。由于受害人对保险理赔金有异议,理赔成了难题。
李景山说:“安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此次事故做了调查。保险公司人员称,为了让我得到应该得的理赔金,愿意为我特事特办,把保险理赔金直接给我,让我和吴水龙与保险公司签一份理赔处理协议。”
“后来,安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公司愿意赔付保险金10万元。”李景山说。
李景山经多方了解得知,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致1级伤残的强制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为12.2万元。
随后,记者联系了安诚保险公司驻马店区域负责人冯剑黎。他说,公司因为同情李景山,才把保险理赔金直接赔付给他。保险理赔金额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理赔金额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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