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国税局开展“税收微体验”活动
摘要:本报讯 (通讯员 李 晓)为深入宣传新税风、新常态,连日来,泌阳县国税局积极邀请纳税人开展“税收微体验”活动。该局结合大厅受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开展增值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晓)为深入宣传新税风、新常态,连日来,泌阳县国税局积极邀请纳税人开展“税收微体验”活动。
该局结合大厅受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等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纳税人,在带班领导、导税员或窗口服务人员指导下,现场体验网上申报、网络发票使用等办税业务,零距离感受国税部门规范的服务,提高便民办税水平。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开通免费Wifi,摆放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省国税局微信的X展架,主动邀请纳税人现场扫描二维码,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省国税局微信,并面对面、手把手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省国税局微信栏目设置及功能作用,方便纳税人随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税收新闻资讯,实现随时随地“掌上看税”。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