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片进入批量生产时代
摘要:原标题:青春片进入批量生产时代 2013年,赵薇凭借《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拿下了7.26亿票房,正式开启了青春片的潮流。随后一年,《小时代》、《后会无期》、《同桌的
原标题:青春片进入批量生产时代
2013年,赵薇凭借《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拿下了7.26亿票房,正式开启了青春片的潮流。随后一年,《小时代》、《后会无期》、《同桌的你》、《匆匆那年》票房一部高过一部。直到今年4月,《万物生长》、《左耳》、《何以笙箫默》三部青春片以一周一部的速度密集上映,宣告着青春片已经进入批量生产时代。
其实,《致青春》并非国产青春片的鼻祖。抛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些充满政治色彩的青春片不谈,被影迷们奉为经典的大概要数1995年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段特殊时代的青春岁月,至今看来仍然灼人眼球。此后王小帅的《十七岁的单车》虽未能进入影院,却也捧红了高圆圆这张青春面孔。
然而,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国产电影高速发展的这几年,青春片已经不仅仅承载着导演们对一代人青春的回望,更成为一种对市场相当有效的类型:它有固定的观众群,有漂亮的明星面孔,有怀旧的场景和道具,有如出一辙的情节,暗恋、分手、劈腿、背叛、堕胎……当然,最重要的是,它们的成本都不高,票房还很不错。
这就完全可以解释青春片的大爆炸。从制片方的角度,它好操作也好赚钱;从观众的角度,80后、90后已经占到观影人群的五成以上,青春片对他们来说完全就是精准投放。以最近大卖的《左耳》为例,据淘宝电影预售人气榜数据显示,杭州、南京、武汉、厦门、长沙、福州等城市是购买《左耳》预售票的主力城市,购买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7至28岁之间,二、三线城市的大中学生成为青春片最主要的买单人。
但与青春片一路飙升的票房相比,它的口碑却让人汗颜。除了《致青春》、《后会无期》略在水准之上,《万物生长》、《左耳》基本及格,其他多数都可以直接划入“烂片”之列。尤其是《匆匆那年》,张一白和他的团队为了迎合观众口味可谓“机关算尽”,将各种烂俗的桥段和所谓的情怀以及无休止的植入广告拼凑在一起,柔光一打, 再配上王菲的歌声,就轻松拿下近6亿票房。前不久,张一白还被评为2014“年度电影产品经理”,我简直无法揣测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上台领奖的。当一个导演不再被称作导演,而是经理;当他的作品不再是艺术或者某种表达,而仅仅一个热销产品,这样的示范真的对中国电影有价值么?
既然如此烂俗,青春片为何还是一火再火呢?我曾问过高晓松这个问题,他监制的《同桌的你》也被视为是青春片成功的范本之一。“每个时代特别快地向前走的时候,怀旧是必然的主题。我去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我看他们20年也没什么区别,也不需要怀旧。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年轻的时候是最好的,对于80后也一样,以后回想起现在的嘈杂,也会觉得是最好的,因为年轻。”
现在大部分青春片都是由热门网络小说改编而来,故事上难免充斥着不切实际的少女情怀或者狗血的剧情和台词。但观众们明明知道这些青春并非自己的故事,却还是不免流下几滴热泪。有时候是为了一首曾经的旋律,有时候是为了自己当年没有说出口的一句情话,更多的时候,是对自己枯燥青春的弥补。这恰恰也解释了《左耳》的成功,虽然大部分80后都不曾和社会混混成为挚友,也不会出生于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更不会为女朋友的死承担一世的愧疚,但哪个好孩子没有偶尔也想犯犯坏呢,哪个好学生不会在做模拟题时也幻想过一段疯狂的校园恋爱呢?当下的青春片完全可以让你意淫一下自己的青春,假装自己也曾灿烂过、折腾过、受伤过。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台湾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真实。导演九把刀把自己的青春故事原样奉上,没考虑观众的喜好,只追忆自己的情怀,那样的幼稚和热血更能打动人心。
其实,对青春片泛滥的批判已经太多了,虽然影评人和媒体从去年就开始唱衰这股风潮,认为青春片质量参差不齐,剧作严重雷同,观众迟早会审美疲劳。但从这个五一档的成绩来看,青春片不仅没有萎缩,还在疯狂生长。
就在4月30日,王小帅的《闯入者》加入五一档大战,面对《左耳》、《何以笙箫默》的前后夹击,这部曾入围威尼斯电影节的作品只拿到了可怜的不足2%的排片,票房仅50万。逼得王小帅不得不发布声明血泪控诉:“这是商业片最好的年代,也是严肃电影最坏的年代。”
我不敢说这是商业片最好的年代,但青春片最好的年代似乎还没有到来,接下来,《栀子花开》、《谁的青春不迷茫》、《少年班》、《夏有乔木》、《泡沫之夏》、《致青春2:原来你也在这里》等青春片还将批量上市。如果我是王小帅,接下来说什么也得拍一部《十八岁的单车》了,看影院经理们到时候还给不给排片。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北京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