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新山:牢记党的宗旨 为了人民满意
摘要:牢记党的宗旨 为了人民满意 ——记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时新山 □ 张新义 孟庆民今年53岁的时新山,1985年分配到确山县人
牢记党的宗旨 为了人民满意
——记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时新山
□ 张新义 孟庆民
今年53岁的时新山,1985年分配到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3月起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至今。参加工作30年来,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始终把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与好评。多年来,他先后被确山县委、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十佳优秀政法干警”,两次荣获三等功,两次获得确山县五一劳动奖章,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4年度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正人先正己是他的人生准则
时新山不仅注重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案件侦查水平,更注重政治思想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他把创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理解、贯彻,并且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最前沿的侦查干警,时新山深知“正人必先正己”的道理。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他坚持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力求做到准确及时、不枉不纵。自2009年3月到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以来,他带领全局干警先后主办或参与查办了渎职侵权案件35件,所办案件移诉率和侦结率均达到100%,判决率9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他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错案,没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检上访的情况。
勇于担当是他的一贯作风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渎职侵权案件往往呈现线索少、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特点,而且办理起来阻力较大。为了扭转反渎职侵权工作落后的局面,2009年院党组决定把时新山调整到反渎职侵权局担任副局长,主持工作。
时新山不负党组重望,工作中兢兢业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不畏困难,敢顶压力。为了成功查办案件,他从线索搜集、制订初查方案,到完善固定证据,从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到跋山涉水寻找重要证人,都做到周密细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而成功查办了一个又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实现2013年案件实体刑判决零的突破。
2013年4月,时新山在工作中发现,确山县新安店镇顺山店村八四集居民代某在原国有划拨土地上违规建设房屋并向外出售,相关部门在对其违规建房情况进行查处过程中以罚代管,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他和同事们随即向院领导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由时新山担任组长。
时新山带领干警,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很快将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确山县国土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李某、新安店镇国土所长胡某立案侦查。随后,他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办案力量通过深挖细查,最终又挖出确山县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蒋某伙同确山县住建局房管股负责人刘某,在明知代某没有村镇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及不符合房产登记条件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为其违规办理两份房屋所有权证,并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契税合计100余万元经济损失的犯罪事实。同时,他们还侦破另外两起收受贿赂,违规为个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犯罪事实。之后,时新山组织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又侦破了确山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黄某玩忽职守,为代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违规审批的事实,并发现了黄某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贿赂犯罪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的犯罪事实。
服务大局是他的坚定信念
时新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大局观念。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他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质量与效果的关系,把办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年来,他和同事们重点查处了国土部门在对非法占地监管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耕地大面积流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成功查处了土地执法人员张某和李某滥用职权案件。经查,张某和李某在对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违法案件查处中,超越职权,违规违法,对双河镇非法占地建宅的341户村民进行罚款90.36万元,造成违规占用耕地100多亩,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对张某、李某滥用职权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了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现象发生。
时新山高度关注民生,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体现了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忠诚于人民的人,人民不会忘记,人民也会给他点赞。我们相信,作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时新山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胸怀大局,心中有民,牢记使命,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