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16年收藏近千个品牌烟盒
摘要:原标题:80后女子16年收藏近千个品牌烟盒 本人不抽烟(图) 曹晓蔚收藏的部分烟盒 在朔州,有一个“80后”女子叫曹晓蔚,她不抽烟,也劝别人少抽烟,却喜欢收
曹晓蔚收藏的部分烟盒
在朔州,有一个“80后”女子叫曹晓蔚,她不抽烟,也劝别人少抽烟,却喜欢收藏烟盒。她16年来收藏烟盒,目前收藏了近千个品牌,从半个世纪前的简陋纸制烟盒,到如今的塑料、铝合金烟盒,从大陆到港澳台的,从国内到国外的,只要能收集到,她都要“揽入怀中”。
4月26日,记者在她的家里,见到了她的这些“宝贝”。她说,烟盒也叫烟标,早在许多年前就有烟标爱好者在收集烟标了。烟标虽然不像邮票那样收藏价值很高,但也是很有乐趣的。
看见“羚羊”萌发收藏念头
在曹晓蔚家的阳台上,整整齐齐摆放着几十个鞋盒子,里面装的全是烟盒。
她忙了一阵子,才把她的“宝贝们”全“请进”客厅。她收藏烟盒不分烟的等次,只要是自己没有的,就收藏起来,无一重复。烟盒品种多,有软盒的,有硬盒的,还有金属盒的,有长条形的,有正方形的,有圆柱形的,还有弧形的。
曹晓蔚把收藏的烟盒按动物、人物、花草、文物、山水、建筑等分门别类装在一个个鞋盒子里。有以地名命名的,如“北京”“天津”“南京”“青岛”“张家界”等;有以花卉命名的,如“蝶花”“茶花”“玫瑰”“腊梅”“芙蓉”“雪莲”“桂花”等;有以人物命名的,如“飞仙”“十二金钗”“诸葛亮”“刘三姐”等;有以动物命名的,如“猴王”“小熊猫”“七匹狼”;有以风景区命名的,如“香格里拉”“黄果树”“西湖”“小浪底”等。
记者问她怎么萌发收藏烟盒的念头时,曹晓蔚从盒子里找出一个广水卷烟厂生产的“金羚”牌烟盒说,这是她收藏的第一个烟盒,“你看盒子上这头羚羊多可爱,两只角弯弯的,侧身站在那儿,憨憨地看着你,像要和你说话。当时,父亲随手把烟盒撂在茶几上,我看见羚羊漂亮,就收起来了。”
那年,曹晓蔚上初中二年级,班里有一男一女两个同学,在收集烟盒。她本来想把这个烟盒送给同学,可是送给谁好呢?她找闺蜜商量,没想到得了一个“馊主意”:你不如自己收藏。
曹晓蔚动了心,也动了真,收藏烟盒上了瘾。
为收集烟盒闹了不少误会
说起收集烟盒,曹晓蔚一肚子的故事,有开心快乐,也有郁闷烦恼,但多以喜剧收场。
上高中时,一个同学的父亲来看女儿,曹晓蔚看见他掏出来的烟盒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就想把烟盒要过来,可明明看见人家里面烟还不少,她几次张口想要,却欲言又止。同学的父亲以为她想抽烟,居然批评她“不学好”。同学急忙为她辩解,“曹晓蔚是想要您的烟盒呢”,弄得那个父亲不好意思了,赶紧腾空了烟盒。
马路上假装系鞋带,偷偷捡起烟盒;人多的时候不好意思捡,等人少了捡起来就跑;匆匆走过,像是一个没见过的烟盒,赶紧返回来捡起……曹晓蔚说,“每次捡烟盒,总觉得四周的人们在看我,可我总也忍不住诱惑,捡不到心不甘。”
最让她尴尬的一次是,为得到一个稀罕的烟盒,被人家误会。
2010年初秋的一天,她在逛街时,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有一个外国的烟盒,里面还有三两根香烟了。她就跟在人家身后,等着扔烟盒。一路跟了几条街,没想到男子一直不抽烟,突然扭头说:“一个漂漂亮亮的女人,干啥不好?你以为我的东西是那么好‘丢’的?”显然,男子是把她当成扒手了。曹晓蔚的脸刷的红了:“大哥,您误会了,我是想要您的烟盒呢。”男子看她一脸诚恳,就把烟盒给了她。
曹晓蔚娓娓道来,眉眼间满是欣慰与满足,“我嫁给我老公后,婆家人也特别支持我,好多都是他们给我收集来的。”
亲戚朋友都帮她收集烟盒
说话间,曹晓蔚的爱人刘刚回来了。他是一个交警,也不抽烟,但只要看见同事有稀罕的烟盒,就会给她要回来。
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娶了一个喜欢收藏烟盒的妻子后,也帮着收集。朋友们到了外地出差,常常会给他打电话,“快问问你媳妇有没有这种烟盒。”一旦没有,他们就会买上。
“我姐姐、姐夫现在也帮她收集烟盒,常给我发微信图片,让我看晓蔚有没有他们拍的烟盒,”刘刚说,以前帮妻子收集,只是觉得是她的爱好,现在天天耳濡目染,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大,从烟盒的设计、印刷及演变,都经历着漫长的过程,通过观看各个时代出产的烟盒可以看出时代的变化和进步。
刘刚说,曹晓蔚没嫁给他时,这些烟盒从旧家搬到新家。她出嫁时,烟盒随着她“嫁”了过来。前年,他们又把烟盒搬到了自己的新家。“不管搬到哪里,我们都要照顾好她这些心爱的宝贝。”听丈夫这么一说,曹晓蔚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曹晓蔚说,几年前曾有业内人士花高价要收走她的烟盒,被她婉拒了,“这不是我物质财富的来源,但绝对是我的精神财富。烟盒就像一位老朋友,虽无言,却有情。”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山西晚报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