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政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判处罪犯6624人

2015-04-19 08:3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 去年判处罪犯6624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79件□晚报记者 李玉荣4月18日,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苗建勇向大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

去年判处罪犯6624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79

□晚报记者  李玉荣

418日,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苗建勇向大会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4883件,审执结47390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420件,审执结5614件。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79

去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79件,判处罪犯6624人。重处暴力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9751182人。

严惩侵财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案件877976人。

打击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行为,审结该类案件155183人。惩治“醉驾”行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20452046人。

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审结“毒油条”、“毒豆芽”等危害群众餐桌安全犯罪案件611件,判处犯罪分子659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99154人。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016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016件,诉讼标的金额26.9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8555件。审结买卖、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10435件。

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087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案件2650件,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42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35件。

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加大对行政诉权的保护力度,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15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结案157件。加强协调工作,以撤诉方式结案38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2件。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妥善审结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纠纷案件323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59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80余万元

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59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80余万元。

扎实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各类案件1136件,涉案金额570余万元。

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该类案件150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786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00余万元。

249名“赖账户”进行集中曝光

开通网络查控系统,全市法院通过该系统对1631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存款3155万元。依法严惩规避执行行为,将739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名单库。先后对249名“赖账户”进行集中曝光。

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司法拘留273人,移交公安机关查找、控制7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7人。

推进司法公开

坚持公开摇号选择鉴定、评估机构,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开展诉讼资产网络拍卖工作,全市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上传拍品174件,成交89件,成交金额300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56万元。

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全市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3701份。推行公开审判、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开放日、法院微博、新闻发布会等举措,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全年网络直播庭审2712件,发布微博15484条、微信173条、微视84条。

持续推进司法改革

2015年,全市法院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将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为民,更加深入地落实改革举措,更加务实地打造过硬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领导和监督。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