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投资理财 理财超市

手把手教你投资港股

2015-04-13 17:3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如今,资本市场最明显的风向标就是港股很火,香港恒生指数在过去短短三个交易日内就以各种攻城拔寨之势从25000点冲上28000点。那么,内地投资者想要投资港股,可以通过

  如今,资本市场最明显的风向标就是港股很火,香港恒生指数在过去短短三个交易日内就以各种攻城拔寨之势从25000点冲上28000点。那么,内地投资者想要投资港股,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呢?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采访总结出,目前至少有三种途径投资港股。

  A股账户开通沪港通业务

  当下公认最便捷的直接投资港股方式还是通过港股通,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它也成为继2007年推出港股直通车后又一个沟通A股和H股的投资通道。

  之所以说开通港股通业务是当下最直接投资港股的途径,是因为其开通非常便捷,只要资金够50万元马上就可以开通。开通港股通业务并不需要开通港股账户,它只是开通A股账户中的某项业务,最终以港元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截至4月11日,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可以购买的股票总共有284只,可投资的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港股通一年总额度为2500亿元,每天交易额度为105亿元,近日以来经常会出现额度提前用完的情况,这也是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一个局限,很有可能在最后两个多小时的交易时间就会因为额度用完而无法交易。

  目前开通港股通业务的门槛为账户总资金超过50万元,在港股通额度如此抢手的局面下,门槛降低估计是不可能的事情。

  直接开通港股账户

  港股通50万元门槛的限制,使得港股通只能成为少数人参与投资港股的途径。对于大多数内地投资者来说,要想买港股,门槛最低且最直接的方法还是开通港股账户。

  目前来看开通港股账户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者去香港找在港券商开通香港证券账户,需要携带的东西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绑定后往银行卡里存入一定的港元就可以在交易日内进行买卖港股),和在内地开通A股账户一样,只是前面多了要办港澳通行证这一项。

  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又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又要去香港,想想就会花掉很多时间,感觉会很麻烦,有没有可以直接在内地就可以开通港股账户的方法呢?

  答案是当然有,目前很多券商在香港设有分公司,这些券商可以在内地以为子公司代理业务的形式为内地投资者开通港股账户,例如广发证券、光大证券和国信证券等。

  “如果你有广发证券的A股账户,就可以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你周围的任何一家广发证券营业部办理港股账户,目前还不能在网上开通港股账户。”广发证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道。

  目前并不是所有券商都能开通港股账户,所以对于内地已有A股账户的投资者来说,可以咨询下对接的投资经理,了解所在券商是否有在内地就可办理港股账户的服务,没有的话可以尝试先转户再办理。

  通过购买基金曲线投资港股

  不直接购买港股,而是去购买跟踪港股以及港股指数的基金同样可以参与到港股的投资盛宴中来,而在港股火热的同时,这些基金也出现了大涨。目前以港股为投资标的的基金就是常说的港股QDII,主要包括ETF基金和分级基金两种,以港股为投资标的QDII有很多,例如银华H股、易方达亚洲精选、嘉实恒生H、嘉实恒指ETF、南方恒指ETF,分级基金主要有恒生B、恒生A、H股B份额、H股A份额等。

  这些投资港股的基金主要投资标的是港股和港股指数,例如南方恒生ETF主要投资标的就是以跟踪香港蓝筹股为代表的恒生指数。

  值得注意的是,每家基金公司是具有QDII额度限制的,而且额度不等,额度大的如华夏基金拥有35亿美元的QDII额度,小的银华基金只有3亿美元的QDII额度,但是近日来由于港股的疯狂,申购QDII的投资者非常多,额度很快用完,已经出现包括华夏在内的8家基金公司暂停QDII申购。

  怎样购买这些基金呢?购买基金和购买股票其实是差不多的,如果有股票账户,通过股票账户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而且不需要交印花税。

  北京商报记者 马元月 彭梦飞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