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家有贤妻》台前幕后
我市第一部原创电影开拍走笔
摘要:晚报记者 李 杨 文/图“红梅,今天我郑重告诉你,在家里你是老大,可在村里我是村党支部书记,我说了算。”“可你别忘了,你是大伙选出来的。”&ldq
晚报记者 李 杨 文/图
“红梅,今天我郑重告诉你,在家里你是老大,可在村里我是村党支部书记,我说了算。”
“可你别忘了,你是大伙选出来的。”
“大伙那儿我去解释。”
“光解释不行,你要向上级汇报。是对是错让组织说话。”
“什么?你的意思让我投案自首?红梅呀,红梅,今天我算看透了你。人家男的犯了错,当老婆的都是掖着藏着护着。你可好,芝麻大的事你说成了西瓜一样大,你安的啥心?”
“我怕你一步走错步步走错,害了你,害了咱全家!”
4月7日上午,当记者赶到泌阳铜山湖乡时,戏曲电影《家有贤妻》正在拍摄妻子劝“迷途”的丈夫投案自首的桥段。女主角的扮演者张书慧和男主角的扮演者乔石林分别来自驻马店市豫剧团和河南省豫剧团。
《家有贤妻》拍摄现场。
演员在排练。
驻马店人自己拍电影了
“听说泌阳县白云山风景区有人在拍电影。”
“真的?拍的啥电影啊?”
“不清楚,但好像是咱驻马店人自己拍的。”
4月4日,记者在街上无意间听到了两名女士的对话。驻马店人自己拍电影了?这事是真的吗?
4月7日一上班,记者就与驻马店市文广新局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当得知确实有一部戏曲电影《家有贤妻》在白云山风景区拍摄时,记者当天便去白云山进行了采访。
两个小时后,记者走进了《家有贤妻》剧组,瞬间被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感染了。为了减少开支,《家有贤妻》的预计拍摄时间为20天,即4月14日杀青。加班成了家常便饭。
在拍摄间隙,记者见到了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左荣阁。左荣阁告诉记者,《家有贤妻》是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投资拍摄的第一部原创电影。
那么,为什么要拍摄一部农村题材的电影呢?
左荣阁说:“驻马店是农业大市。拍摄驻马店农村电影是为了更好地对外宣传驻马店、展示驻马店新形象、展现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新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传播正能量。”
据了解,除男主角乔石林来自河南省豫剧团外,其余7名主要演员均是驻马店市豫剧团的著名演员。
“贤妻”的灵感来自农村妇女
《家有贤妻》的编剧是我市剧协副主席、文华剧作奖获得者周明理。善于发掘身边人和身边事的周明理,讲起《家有贤妻》剧本的创作灵感感触颇深。
“2012年我下乡时,正好遇上一起纠纷。纠纷的原因很简单,两家的孩子打架了。其中一个孩子的母亲回到家中,添油加醋地把事情经过讲给自己的丈夫听,说自己孩子吃亏了。丈夫一听,立马火冒三丈,找对方理论去了。双方大打出手。”周明理说。
“其实,农村经常会发生孩子打架的事情,但不同的妇女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这个孩子的母亲回到家中,对自己的丈夫说,‘没事。小孩子今天打架明天就和好了,大人没必要为这事生气。’听了这话,我相信孩子父亲的气也会消了一大半。”周明理用故事说明了一个贤妻的重要性。
周明理说,近年来,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民不缺吃、不缺喝,但新的矛盾出来了。往往因为一句话,或一件小事,邻里之间大打出手,最终酿成了大祸。于是,周明理经过思考,于2013年1月开始创作剧本《家有贤妻》。2014年9月,《家有贤妻》创作完成。
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左荣阁看到《家有贤妻》剧本后,认为它能完美展示驻马店的风土人情,展现天中儿女勤劳向上的精神风貌,决定投资拍摄。由于这是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拍摄的第一部电影,左荣阁还特意找来了省话剧院的知名导演王建伟。
以“亲情、真情、感情”为主题
4月7日中午,趁着演员们吃饭的时间,导演王建伟向记者讲了《家有贤妻》的主要内容。
“《家有贤妻》以‘亲情、真情、感情’为主题,以主人公乔石林当选党支部书记为切入点,讲述了其妻子红梅在乔石林迷失方向的时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丈夫迷途知返。”王建伟说,整个剧情跌宕起伏,喜剧效果突出。
王建伟也给记者讲了拍摄期间的一些花絮。
“咱们这儿的演员演技好,唱得也好,可就是在拍摄一些有肢体接触的戏时放不开。”王建伟笑着说,“有一场戏是男主角乔石林和初恋女友‘菊花’在小河边拥抱的。拍这场戏时,重拍了多次。”
据了解,《家有贤妻》4月14日拍摄结束。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电影制作完成后,将与中国影视集团新农村数字电影中心合作,面向全国240条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发行。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