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6月30日截止
摘要:市工商局提醒: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6月30日截止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李 妍 通讯员 罗 乐)还没进行年报信息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尽快公示年报信息。
市工商局提醒: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6月30日截止
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李 妍 通讯员 罗 乐)还没进行年报信息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尽快公示年报信息。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2015年3月19日,全市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有8759户,占全部应公示企业的42.6%。全市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有33162户,占全部应公示或报送户数的33.3%。全市应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有4682户,公示率17.5%。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有31034户,占应公示或报送年报数的24.4%。应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389户,公示率12.8%。2014年10月1日以来,全市有1087户企业公示了4114条即时信息。
据了解,为了加强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国务院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了与其配套的五个规章,废除了以往年检验照制度,建立企业年报制度,以信用促监管,以监管强信用。按照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到2015年6月30日结束。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同时,企业应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即时信息。
针对一些市场主体咨询的“如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等疑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报公示有三个入口。一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河南”;二是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直接登录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由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首次登录时需要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备案后方可登录。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支持第一种方法)。登录后,认真阅读填报须知,按要求填写年报内容,选择“提交并公示”即可。
市场主体不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在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至今还没有进行年报信息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抓紧时间进行2013年、2014年两个年度的年报公示;已经完成2013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要在6月30日前进行2014年度年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在6月30日前完成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经营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链接在互联网上的,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在使用这个系统进行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一定要掌握年报公示的截止时间提前录入公示年报信息,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耽误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导致自身信用受损。”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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