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摘要:本报讯 (记者 李小龙)近日,记者在开发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即日起,开发区民政局开展2014年度
本报讯 (记者 李小龙)近日,记者在开发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即日起,开发区民政局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凡2014年6月30日前在开发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年检对象: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在开发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内容: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及依照规章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费收支情况,机构和负责人等变更登记情况,制度建设及党建工作情况等。年检办法:领取年检报告书(地址:驻马店市洪河大道开发区管委会4楼民政局)。搞好自查,准备年检材料,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例行年度财务审计。年检材料经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送开发区民政局接受年检。开发区民政局实施对报送材料的审查、审验,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印鉴。2015年6月1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将不再办理年检手续,没有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作废。年检报送材料: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登记证书(副本)。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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