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再保险登记制度正式发布
摘要: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述通知借鉴成熟市场的再保险监管经验,通过建立再保险登记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信用风险,提高我国再保险资产安全水平,防范国际金融风险通过再保险传递。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慧)昨日,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述通知借鉴成熟市场的再保险监管经验,通过建立再保险登记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信用风险,提高我国再保险资产安全水平,防范国际金融风险通过再保险传递。
根据通知规定,所有参与中国境内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经纪人都应当在保监会建立的再保险登记系统进行注册登记,而保监会对境内外机构规定了不同的注册方式,创新建立境外保险机构注册引荐机制。经再保险登记系统审核后,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将自动进入有效清单,供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务时选择;对于故意隐瞒信息或者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从有效清单剔除,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中国市场再保险业务。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球再保险人和经纪人积极参与我国再保险市场,有利于风险向国际市场分散、扩大中国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和引进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然而,其地域分布广、数量众多、信息不透明等特点,特别是未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离岸保险机构长期游离于保监会的监管之外,造成我国保险公司仅凭借自身力量获取再保险交易对手偿付能力、财务状况等关键信息非常困难,从而导致再保险资产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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