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新媒体助力让“春节随拍”更“草根”

2015-02-16 14:28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ldm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2月12日,由央视网和奇虎360共同主办的“2015春节随拍”征集活动正式上线。该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团聚、祈福、迎年为主题,通过微视频和图说形

 2月12日,由央视网和奇虎360共同主办的“2015春节随拍”征集活动正式上线。该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团聚、祈福、迎年为主题,通过微视频和图说形式向网民征集身边的精彩瞬间,营造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展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经济发展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积极变化。

  春节是亿万人的现实体验,也是难能可贵的文化记忆。当前的也将成为历史的,把生活中的点滴和精彩,记录下来并保存下去,既有助于不让其从记忆中消失,又可以让别人共同感受自己的幸福瞬间,体验不同的人文风俗,让春节变得更加多元而丰富。“春节随拍”网络平台的投入与使用,正好满足和契合了这种现实的需求,让每个现实的场景和生动的场面,都能通过“随手拍”的方式,呈现在亿万人眼前,实现网络与现实的同步,线上与线下的辉映。

  网络改变了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也让我们具有了更多的体验机会。网络拉近了空间的距离,时间的维度,让远在千里之外,时差交错的每个角落,都能第一时间被关注。网络又降低了每个人发言和表演的门槛,只要你愿意参加你就可以成为主角,只要你表现得足够出色,就会获得所有人的关注,并成为草根中的明星。“2015春节随拍”征集活动的正式上线,无疑为每个人创造了一个点滴记载和共同感受的机会。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人,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随手拍”并不鲜见,随着智能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随处都可见拿着手机抓拍或者自拍者。人们在“随手拍”中记录生活,如同史官一样在记载历史。把自己的快乐和体验与人分享,既能增加自己的快乐,也能给别人带来不同的感受。试想一下,身处温润之地的南疆网民,在以自己的方式过节的同时,又能感受到北疆网友们千里冰封的过节气氛,并通过一张张精彩的图片,一部部即时而接地气的视频,自会油然而生身临其境的感受,这比之前的“道听途说”更真实,更直接、更生动、更快捷和更丰富。

  “随手拍”已成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必会方兴未艾并长期持续。然而,以往平台的缺失又使得个人的需求,未能得到最大的满足,个人的情感也未能得到最大的释放。很多人依托于QQ空间、微信或者微博,只有圈子之乐而无大众性展示,不能让自己成为真正的记录者和注解者,更不能在大众化的参与中去充满期待,不能在集体性的评奖中实现互动,也不能在观摩别人中去得到提高。“2015春节随拍”征集活动的正式上线填补了这个空缺,满足了现实性需求,必然会让所有参与者产生不一样的感受,让自己的这个春节变得更有意义。

  网络化时代,过节的方式也应做到与时俱进。新媒体助力,让“春节随拍”更“草根”。全国大范围内的“2015春节随拍”活动横空出世,这是媒体适应现实要求和公众需要的创新,也是其社会责任的充分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如此全面的平台展示,能让每个人的个体梦,凝聚成强大的中国梦,让每个人的行为秀,最后聚合成一幅壮丽的中国画卷,令人期待。

“春节随拍”征集活动专题网址:

  http://news.cntv.cn/special/2015cjsp/index.shtml

  参与渠道

  官网上传:通过央视网、奇虎360进入活动官网直接上传作品;

  微信用户:关注央视网官网微信@网络新闻联播参与;

  微博用户:参与微话题#春节随拍#互动,并@网络新闻联播,发布微博参与即可;

  邮箱投稿:发送作品至活动邮箱 chunjiessp@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春节随拍+作品名称)

  丰厚奖品

  1一等奖:1人奖金3000元(税前);

  2二等奖:5人奖金1000元(税前);

  3三等奖:10人奖金500元;

  4优秀奖:100人奖金100元。

  只要你能拍照,爱分享,就有可能把这些大奖迎回家!还在遗憾春节假期太短?拿起相机,用影像留住它!想要一份过年惊喜吗?参与活动,大礼给你送回家!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央视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