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开\"限外\"罚单 262辆外地牌车被罚
摘要: 深圳交警5日上午开出第一张“限外”罚单,牌照为沪CXV295的小车因2月2日、3日、4日三天早高峰在深圳主要干道滨海大道行驶,面临300元、记3分的处罚。当日,深
深圳交警5日上午开出第一张“限外”罚单,牌照为沪CXV295的小车因2月2日、3日、4日三天早高峰在深圳主要干道滨海大道行驶,面临300元、记3分的处罚。当日,深圳交警共向262辆违反深圳“限外”令的外地牌照车辆开出罚单。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公布小汽车“限购令”之时,深圳交警同步发布了限制外地小汽车通行的通告。按照通告,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00-9:00和17:30-19:30的早晚高峰共四个小时,限行道路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进出深圳各口岸的指定行驶路线除外)。违者处300元罚款,并记3分。
“限外”措施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设置了一个月的缓冲适应期,从2月首个工作日开始正式执行。
深圳交警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自2月1日起,系统监测到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前两次不予处罚(每日只计一次),自第三次起处罚。(毛思倩、赵瑞希)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北京青年报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