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摘要: ——访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 编者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发展条件的变化,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
——访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
编者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发展条件的变化,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这8个“更加注重”,为新常态下如何主动作为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如何理解和做到8个“更加注重”?本报编辑部约请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在“新春经济展望·权威访谈”专栏里逐一解读,敬请关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8个“更加注重”,居于首位的是“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这说明,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目标导向发生了改变。”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经济发展由总量导向开始向国民收入导向转变。经济增长换挡降速,不可避免带来收入增长下降、失业率上升和消费不足等问题。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可能会面临更多压力。中央强调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既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大局的前提条件。
去年以来,在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背景下,民生支出的稳定增长赢得全民“点赞”。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86亿元,增长9.8%;教育支出22906亿元,增长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3亿元,增长9.8%;住房保障支出4968亿元,增长10.9%。
民生领域的持续发力,换来的是经济运行总体向好、各项主要指标依然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一连串抽象数字的背后,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
从收入看,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实际增长8.0%,继续“跑赢”GDP;从就业看,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城镇就业人员新增1070万人;从社会保障看,截至去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覆盖全国一半以上人口……
2015年,经济发展环境面临新的变化,要“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还有哪些难题待解?哪些薄弱环节将得到加强?民生领域将迈出怎样的改革步伐?人们仍在期待。
李实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谈到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时释放一个重要信号:经济新常态下要用新思维来解决民生问题,要“多些雪中送炭”,“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强调“精准发力”,“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这说明,未来民生领域的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是要把有限的资源用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最能关乎百姓福祉的突出问题。
“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突破口’在两个方面。”李实表示,一个“突破口”是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增加收入是百姓最强烈的诉求之一。另外,为谋求价值体现和社会尊重,百姓还希望劳动收入更加公平公正。另外一个“突破口”是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李实认为,“和发达国家相比,不论是医疗教育还是社会保障,我们都有不小的差距,水平也较低,还不能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
“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就应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换一个角度说,财政支出要向民生领域加大倾斜力度。今年的民生支出规模不但不能低于去年,甚至还要更高。
在收入分配方面,李实建议采取多样化政策“提低、扩中、限高”。一方面要减税。降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调整个人收入所得税,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另一方面,加快推行房产税、遗产税。对高收入人群加强税收监管,使高收入人群合理纳税,进一步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在公共服务方面,李实建议尽快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虽然这个目标已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也已经在决策层引起关注,但尚未形成真正有效的政策措施。”李实说,2015年,当务之急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与财权,适当统一省级以下主要事权和财权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力争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和支出责任。
“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和经济发展已经形成互为条件的良性关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李实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民生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果将会集中显现。不论经济增速是否继续放缓,老百姓的收入水平都会再上一个台阶。(经济日报记者 朱磊 朱轶琳)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