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程粮油成为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摘要:大程粮油集团被命名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本报讯 (通讯员 骆 涛)笔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日前,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省质监局、省教育厅命
大程粮油集团被命名为
“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本报讯 (通讯员 骆 涛)笔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日前,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省质监局、省教育厅命名为“河南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提高中小学生的质量素养,从小培养其质量意识,同时可以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市质监局广泛宣传动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软硬件建设,组织中小学生到企业参观,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去年11月,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对该公司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接待能力、安全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日前,省质监局、省教育厅联合下文,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被命名为“河南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