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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就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答问

2015-01-21 08:4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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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畜牧局局长王建国就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答记者问我市是畜牧大市,畜禽饲养量大。近年来,部分养殖户随意乱丢病死畜禽,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水源被污染、

市畜牧局局长王建国就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答记者问

我市是畜牧大市,畜禽饲养量大。近年来,部分养殖户随意乱丢病死畜禽,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水源被污染、环境被破坏和疫病传播,给畜牧业持续发展、社会公共安全和新农村建设造成威胁。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涉及生命安全的大事,刻不容缓。日前,市畜牧局局长王建国就我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王局长,您好!目前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如何?

王建国:我市是畜牧大市,畜禽饲养数量多,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我市无害化处理设施滞后,只能对少量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绝大多数病死畜禽采用挖坑深埋、焚烧、消毒方式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极易发生病死畜禽导致的动物疫病流行和水源、土壤、环境的污染。一些养殖户或居民法制意识淡薄,随意乱扔和处理病死动物,给不法分子收购、加工、贩卖死亡动物以可乘之机。面对当前千家万户饲养畜禽的现状,目前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可谓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记者: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什么要求?

王建国:黄浦江发生多起漂浮死猪事件后,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越发忧虑。为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健康稳定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决定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规模养猪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规模养猪场每无害化处理一头病死猪,各级财政补助80元。20141110,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就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随后,国家五部委组织召开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视频会议,对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记者:我市将如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王建国: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记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该有谁具体负责和管理?

王建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要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更加明确提出,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对零星病死畜禽自行处理的,各地要制定相关处理规范,确保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在山坡、沟壑、河流、湖泊、水库等区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收集处理的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

记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何保障性政策?

王建国: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各县区要综合考虑病死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落实补助、收费等标准,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可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

记者:对违法经营病死畜禽的有何惩治措施?

王建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禁止屠宰、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或动物产品。201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肉类制品,应当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予以处罚。近年来,我市对涉及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动物卫生执法部门在调查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案件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我们相信,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强化,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必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共卫生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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