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驻马店网“网媒记者”考核办法

2015-01-14 08:1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k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到驻马店网的新闻报道中来,及时、快捷、迅速地将身边发生的事,在驻马店网上发布出来,实现对网媒记者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到驻马店网的新闻报道中来,及时、快捷、迅速地将身边发生的事,在驻马店网上发布出来,实现对网媒记者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要求:网媒记者所提供的稿件,包括图片和文字,内容要真实, 准确无误。不得抄袭新闻,更不能虚构事实。
    二、内容:网媒记者可以讲述自己身边的新鲜事、感人事、烦心事。对一些突发的事件新闻,网媒记者可以现场采写,也可以将线索提供给专职记者。
    三、发布:网媒记者所采写的稿件,将发布在驻马店网指定页面上。    
    四、考核:
      1、所有网媒记者发布的新闻,将按照新闻自身的价值以及稿件质量,付给一定稿酬。
      2、一些突发事故的现场图片,视觉冲击力强,网站除了付给正常的稿费外,还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网媒记者一经确认,将成立专门的俱乐部,定期邀请新闻专家讲课,对网媒记者进行培训。根据需要,网站还将定期组织网媒记者参加采风活动,联谊活动,扩大网媒记者的视野,提高新闻写作能力。

责任编辑:lk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