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理举报案件60日内须答复
摘要: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制定《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了举报流程,并设置了受理时限,要求在60日内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制定《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了举报流程,并设置了受理时限,要求在60日内答复。《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前保险监管机构也时常接到举报,但受理举报案件的部门、流程并不明确,导致此部分案件久拖未决。此次《办法》明确指定,保监会稽查局为举报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设置了举报案件处理时限。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实名举报人要求告知受理情况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书面方式告知。而对于不属于保监会负责处理的举报,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交其他有职责的单位。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及时开展对举报的调查工作,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应当将调查结论答复实名举报人,但因案件调查需保密的除外。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人民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