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杰出政治家、书法家、文学家——李 斯
摘要: 李斯(前280-前208),秦国左丞相,著名政治家、军事战略家、书法家、文学家、文字学家。战国末年楚上蔡(今上蔡县芦冈乡李七楼)人。约秦昭王四十七年(前260),始为
李斯(前280-前208),秦国左丞相,著名政治家、军事战略家、书法家、文学家、文字学家。战国末年楚上蔡(今上蔡县芦冈乡李七楼)人。约秦昭王四十七年(前260),始为郡小吏,有大志,观仓中鼠,有“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之叹。秦昭王五十二年,与韩非、包丘子等从学于荀卿(荀况)。秦孝文王元年(前250),随荀卿去赵国,曾与赵成王议兵。秦孝文王三年离楚入秦,为秦相吕不韦舍人,初任为郎。嬴政代立秦王,李斯向秦王献“统一”之策,秦王听其计,拜为长史。秦始皇元年(前246),拜为客卿。十年,秦宗室贵族提出“逐客”(驱逐他国客居人士)主张,李斯亦在被逐之列。被逐途中,向秦王上《谏逐客书》,为秦王采纳。秦王废逐客令,复李斯官职。李斯又向秦王献“先取韩以恐他国”之计,并具体实施了尉缭的反间计。十三年(前234),李斯向秦王推荐韩非。次年,韩非至秦,向秦王上《存韩》书。李斯与姚贾同向秦王建议,如不用韩非,就应“以过法诛之”。秦王下韩非入狱,李斯遣人药杀韩非。秦王开始采用李斯“并六国,先取韩国,再逐一消灭各国,统一天下之策”。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国统一各国。李斯任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共议帝号,颂始皇功业。李斯驳斥王绾恢复封建制的议论,力主推行郡县制。奏请始皇统一文字,并受命编辑《苍颉篇》七章。二十七年,受始皇之命,将天下刑人徒隶70余万人,监治骊山陵。二十八年,随始皇出巡东方郡县,沿途祭山封禅,刻石颂德,李斯撰辞并亲以小篆书写《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琅邪刻石》。次年,随始皇再次巡游东方,至之罘山,立《之罘刻石》、《之罘东观刻石》。三十二年,随始皇出巡,立《碣石门刻石》。始皇发兵攻匈奴,李斯谏阻未被采纳。三十四年(前213),任左丞相,于咸阳宫驳斥淳于越攻击郡县制、恢复封建制的议论。向始皇建议禁私学、焚诗书,别黑白而定一尊。继续统一法律、文字,为始皇“治离宫别馆”。三十七年(前210年),向始皇《上书言治骊山》。随始皇巡游,至会稽,撰刻《会稽刻石》。归途始皇病逝沙丘,李斯恐引起动乱,秘而不宣,置尸于辒辌车中。赵高威诈李斯合谋改诏立胡亥为太子,逼长子扶苏自杀。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秦二世皇帝元年(前209)春,随二世东巡郡县,至碣石、会稽,于始皇刻石旁具刻诏书刻石。七月,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上《奏请秦二世行督责书》、《谏秦二世极意声色》,劝二世更为法律,行“督责之术”,加强君权。二年(前208)春,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同谏二世停止作阿房宫,减轻赋税劳役,胡亥不听。赵高诬李斯“裂地而王”,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将李斯下狱。同年七月,将李斯俱五刑,腰斩于咸阳,并夷三族。现上蔡县城西南芦岗乡李七楼村有李斯墓,县城内有李斯井、李斯坑等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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