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飞单”四大特征 风险提示谨防陷阱
摘要: [摘要]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记者从广东银监局处了解到,
[摘要]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记者从广东银监局处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银监局通过信访投诉等渠道,发现数起“飞单”事件,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广东银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
日前,某国有银行珠海分行就成功制止一起离职人员企图“飞单”事件,该离职人员带领多名客户来到该行某支行理财室,趁机拿去一些文件劝说客户签名,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但也有多名投资者信访投诉,称遭遇某股份制银行分行员工违规私售“飞单”,产品违约致使客户资金受损。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对事件展开调查,涉事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因此,银监局提醒市民,需要提高警惕和防范,一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可通过唯一的产品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二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三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四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五要及时投诉和举报异常情况。
“飞单”事件主要特征:
一是银行员工涉嫌误导销售,且提前主动离职;
二是投资者多为银行高端客户;
三是相关产品资质差、风险高,但许诺超常规的9%-15%高回报;
四是行为隐秘性强,往往是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引发投资者上访时才得以暴露。
(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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