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天中名医

红眼病的预防

2014-12-09 08:3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杨高社 医学上称红眼病为急性结膜炎,主要是通过接触传染,如通过接触病人眼睛分泌物或泪水沾过的物件(如毛巾、手帕、脸盆、水),与红眼病人握手以及用脏手揉擦眼睛

杨高社

       医学上称红眼病为急性结膜炎,主要是通过接触传染,如通过接触病人眼睛分泌物或泪水沾过的物件(如毛巾、手帕、脸盆、水),与红眼病人握手以及用脏手揉擦眼睛,都会被传染。既然我们知道红眼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就完全可以预防。

       1.如果发现红眼病,应及时隔离,所有用具应单独使用,最好能洗净晒干后再用。

       2.要注意手的卫生,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不要用脏手揉眼睛,要勤剪指甲。

       3.患红眼病时除积极治疗外,应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且不共用毛巾、脸盆等。

       有人认为看一眼红眼的病人,就会得红眼病,这是没有科学道理的,只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才会患病。

杏林名家  杨高社

\"zhangz14124.jpg" 

杨高社 眼科主任中医师,业务院长,河南省中医药学会理事,驻马店市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中医药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治疗角膜病、视网膜病和眼低出血性疾病。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