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学友深入遂平县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宣讲报告
摘要:余学友在遂平县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宣讲报告时强调自觉担负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本报讯 (记者 刘华山)9月10日上午,市委书记余学
余学友在遂平县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宣讲报告时强调
自觉担负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本报讯 (记者 刘华山)9月10日上午,市委书记余学友来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遂平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遂平县四个班子成员作宣讲报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核心、领会要义,勇于担当、推动落实,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宪中主持会议。遂平县四个班子成员等认真聆听宣讲报告。
宣讲报告会上,余学友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厘清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及“两个责任”的关系和如何推动落实等内容,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核心、领会要义,勇于担当、推动落实三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和论述。与会同志一边认真听、认真记,一边认真思考,进一步增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余学友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出,既是我们党着眼于解决当前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是责任担当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余学友强调,要把握核心,领会要义。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厘清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党委(党组)履行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正己范人之责。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落实好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就是要明确工作定位,严肃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聚焦主业主责。把握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又要抓住关键,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本前提,落实监督责任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把握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
余学友强调,要勇于担当,推动落实。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看齐意识,以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为标准,向中央的基准看齐,向党的立场观点、方针政策看齐;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传导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强化追责意识,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张宪中就认真学习领会宣讲报告会精神、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遂平县委书记付自成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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