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冥剑与《卧虎藏龙》的故事
摘要: 太古时期,盘古开天辟地,创造了这荡荡宇宙、偌大的乾坤。后来共工撞到不周山,捅破了天,乱了世界。幸得女神女娲采石补天,方使得人间太平。那女神女娲补天之时,留了
太古时期,盘古开天辟地,创造了这荡荡宇宙、偌大的乾坤。后来共工撞到不周山,捅破了天,乱了世界。幸得女神女娲采石补天,方使得人间太平。那女神女娲补天之时,留了几块奇石,弃于昆仑山荒野山谷之间。后来这些奇石纳日月精华,天地灵气,拥有了“通天晓地”的本领。其中有三块石头,当年补天之时曾被女娲娘娘含于口中,然而未能承补天大任,自是感伤自身,愤恨不已,叹息为何机缘巧合,自己偏偏继承了女娲娘娘的灵气,却未能将这通身的本事施展出来。
斗转星移,一转眼又是几千年过去。一日,三块奇石正在静听那山间溪水潺潺,鸟鸣啾啾。忽然,有一相貌清奇的绝色女子走入谷中,那奇石正自诧异,这山谷自开天辟地以来,只有那悠悠白云、落落瑟风来访,还从未见过人的踪影!那女子径自走到奇石面前,面露喜色,伸出手来摩娑奇石。奇石顿觉全身一阵清凉,如同当年补天之时被女娲娘娘含在口中一般。女子微微一笑,似乎知道奇石得到感受一般,口中说道:“你们三个,曾受了我的灵气熏陶,却未能尽补天之任,几千年来又秉承了日月天地的精华,若不能将这通身的神力施展开来,想来你们也一定不愿意。还是让我给你们一个如愿的机会,让你们把通身的本事都放诸人间吧。”三块奇石方恍然大悟,这女子正是女娲娘娘。听得女娲的一席话,三块奇石精神大振,自己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女娲将三块奇石按其灵力一一命名,一曰“威”,意指神威至尊;一曰智,指通晓天地之睿智;一曰“武”,指毁天灭地之威武。女娲将三块奇石带出昆仑山谷,散于人世之间。
时光悠悠,又是无数个甲子过去了。三块神石渐渐现与世间。那“威”者化身为一块玉坯,被和氏所得,献与赵王,名曰:和氏璧;“智”者化身为通天奇书,包罗天文地理、军事兵法、奇门遁甲各种学识,无所不有,名曰:遁甲天书;“武”者化身为一块玄铁,为铸剑名匠欧冶子锻炼为名剑,号青冥。自此,谁能得此三宝,即可问鼎天下。
世间群雄纷争,为夺天下,争三宝征战不休。三宝辗转流离,分散各地。后来始皇帝将三宝收齐,起神坛,祭天地,将和氏璧攒为传国玉玺、青冥之剑佩于腰间,遁甲天书收入禁宫秘藏。然则好景不长,至三国纷争,三宝又被魏蜀吴三分。传国玉玺为枭雄曹操掌握,遁甲天书归诸葛孔明所有,青冥宝剑被孙权当作佩剑。
岁月荏苒,又是一个千年过去。销声匿迹已久的三宝--传国玉玺、遁甲天书、青冥宝剑再现人间,武当派的张三丰祖师,云游四海之时意外收集到三宝。为了避免人间的战乱纷争,张真人将三宝分开,藏于武林之中。遁甲天书藏于少林室的藏经阁,武当派收藏了传国玉玺和青冥宝剑。谁想世事难料,武当派在40年前发生内讧,大弟子真尘子一怒之下,离开武当山,带走青冥剑。真尘子本是当世武林第一高手,出山之后,云游江湖,后归隐九华山,自此罕现江湖,世称九华山老人。那“武”之青冥绝世宝剑也就归了九华派。三宝一归少林,一归武当,一归九华,数十年来,倒也相安无事。
转眼之间,人间已是清雍正年间…… 却发生了《卧虎藏龙》这段故事。《卧虎藏龙》整个故事以正邪两派争夺武林三宝为主要线索,穿插了李慕白与俞秀莲情义纠缠,罗小虎和玉娇龙爱恨交织。主要故事情节是:
一代大侠李慕白有退出江湖之意,托付红颜知己俞秀莲将自己的青冥剑带到京城,作为礼物送给贝勒爷收藏。这把有四百年历史的古剑伤人无数,李慕白希望如此重大决断能够表明他离开江湖恩怨的决心。谁知当天夜里宝剑就被人盗走,俞秀莲上前阻拦与盗剑人交手,但最后盗剑人在同伙的救助下逃走。有人看见一个蒙面人消失在九门提督玉大人府内,俞秀莲也认为玉大人难逃干系。九门提督主管京城治安,玉大人刚从新疆调来赴任,贝勒爷即不相信玉大人与此有关,也不能轻举妄动以免影响大局。
俞秀莲为了不将事情复杂化一直在暗中查访宝剑下落,也大约猜出是玉府小姐玉蛟龙一时意气所为。俞秀莲对前来京城的李慕白隐瞒消息,只想用旁敲侧击的方法迫使玉蛟龙归还宝剑,免伤和气。不过俞秀莲的良苦用心落空,蒙面人真的归还宝剑时,不可避免地跟李慕白有了一次正面的交锋。而李慕白又发现了害死师傅的碧眼狐狸的踪迹,此时李慕白更是欲罢不能。
玉蛟龙自幼被隐匿于玉府的碧眼狐狸暗中收为弟子,并从秘籍中习得武当派上乘武功,早已青出于蓝。在新疆之时,玉蛟龙就瞒着父亲与当地大盗“半天云”罗小虎情定终身,如今身在北京,父亲又要她嫁人,玉蛟龙一时兴起冲出家门浪迹江湖。
任性傲气的玉蛟龙心中凄苦无处发泄,在江湖上使性任气,俨然是个“小魔星”。俞秀莲和李慕白爱惜玉蛟龙人才难得,苦心引导,总是无效。最后和“碧眼狐狸”的交手之中,李慕白为救玉蛟龙身中毒针而死。玉蛟龙在俞秀莲的指点下来到武当山,却无法面对罗小虎,在和罗小虎一夜缠绵之后离去,投身万丈绝壑。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河南文化产业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