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平就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摘要:市工商局局长刘剑平就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8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
市工商局局长刘剑平
就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记者:刘局长,请您谈谈《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刘剑平:制定《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条例》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动《条例》的制定工作,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自
记者:《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刘剑平:《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各政府部门和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承担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信息,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够充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后,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
《条例》还规定了多项信用约束和监管措施,这充分体现了政府放松对企业直接干预,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这些措施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约束、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等,其主要体现在强化信用约束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响应、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四大特点。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监管,做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记者:您能概括地谈一下《条例》有哪些亮点吗?
刘剑平:好的。《条例》对强化信用约束将发挥重要作用,呈现五大亮点。
亮点一:注册登记等信息自产生20个工作日内公示。
根据《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对这些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亮点二:企业应定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
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不过,《条例》也明确,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亮点三:企业公示信息将随机摇号抽查。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条例》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亮点四: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针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条例》规定,此类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亮点五:政府采购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
《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记者:企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2013年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什么时间进行?《条例》颁布的时间是今年8月份,但规定企业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
刘剑平: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同时取消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
由于《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企业年报于
记者:企业应向社会公示哪些内容?
刘剑平: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
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年报信息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前六项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的年报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记者:企业如何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刘剑平:为支持企业做好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等具体事务,建立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制度。企业指派一名专人办理年度报告等信息公示相关事宜,登录河南省工商局官方网站,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
企业可通过输入联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备案手机验证码等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记者:什么是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何种情况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刘剑平:依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并公示,向社会公众予以警示。
企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记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受到哪些限制?
刘剑平:《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记者:企业在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有何救济途径?
刘剑平: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企业被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发现信息不实的企业如何投诉或举报?
刘剑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记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管?
刘剑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抽取一定比例企业的方式,对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记者:公示信息抽查的方式是什么?
刘剑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记者:抽查中企业有哪些配合责任?
刘剑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记者: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刘剑平:企业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记者: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会受到哪些限制?
刘剑平: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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