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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

2014-11-06 15:0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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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为切实解决行政审批难、审批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不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现提出如下意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

为切实解决行政审批难、审批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不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分类行政审批事项

(一)按服务对象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划分为民生服务类、工商企业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类三种类型。民生服务类是指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于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如房屋权属登记、企业职工退休、伤残鉴定、契税、车辆购置附加税等事项;工商企业审批类是指工商企业登记过程中相关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如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事项;建设项目审批类是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如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

(二)按办理方式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划分为窗口即收即办类、窗口审批办理类、后台审批窗口办理类三种类型。窗口即收即办类是指法规政策许可或单位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可当场受理、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窗口审批办理类是指由单位授权窗口(审批科)负责人审核、现场勘验在承诺时限内办理,或参加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联批会议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后台审批窗口办理类是指窗口受理后需报单位后台集体研究会审决定或报经本级政府研究决定,由窗口负责颁发证照的审批事项。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优化前置条件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减少的减少,能转为后置事项的要由前置条件改为后置管理事项。

(二)科学设置并联审批。对于多环节的串联审批,凡具备同步审批条件的一律改为并联审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将立项阶段的项目可研报告、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也纳入并联审批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监管,督促中介机构限时完成。

(三)采用模拟审批模式。对经市政府批准较急的建设投资审批类项目,当前置条件为刚性要求或已确定时,可视为前置条件已经具备,由部门按现行审批要求进行模拟审批。待前置条件手续完善后由模拟审批再转化为正式审批,具体程序按照《驻马店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执行。

(四)提高联审联批效率。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将模拟审批与联审联批相结合,组织联审会议,实行部门联合审查材料、联合现场勘验、联合验收,提高审批效率。

三、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公开审批事项和流程。对分类后的审批事项要在服务窗口公开,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实行服务大厅办结制。所有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要让当事人都能在服务大厅办结,不再到单位后台办理。由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

(三)推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全程代理办公室,在服务大厅设立代理服务窗口,配备素质高、熟悉规划、国土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行政审批全程代理服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和企业可向代理服务窗口提供申报材料,由代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所有审批手续,实行全程代理、一个窗口办结制。要将代理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在原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确保代理项目审批提速。

(四)推行咨询服务导办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咨询服务台,配备专门导办人员,为群众提供触摸屏、电子屏咨询帮助和引导办理等服务。

(五)推行网上审批办理制。完善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各单位要将网上审批业务系统与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网络系统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网络运行平台。要组织开发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软件,将便民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审批等事项纳入网上审批范围,逐步推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运行、网上签批、网上出证的审批模式。

四、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一)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大力培育发展中介服务市场,允许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我市,打破行业、部门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当事人指定、推荐中介服务机构。

(二)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中介机构应当公开其资质等级、服务项目、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目前还没有形成市场竞争,具有垄断性质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最低限额收取。对已经形成市场竞争的中介服务,可按照招标、采购等市场化、竞争化的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三)建立诚信制度。中介机构应当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服务质量差、诚信度低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四)设立中介服务专区。凡在我市开展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制定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定期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管理。

五、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一)做好人员选配。各单位要把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选配到服务窗口,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二)实行双重管理。窗口人员接受派驻单位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完善双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审批任务较重的单位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审批服务科,负责本单位窗口业务和人员的管理,办理授权窗口的有关审批事项,对需要后台集体研究会审决定的事项负责转报传递。

(三)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窗口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争创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模范岗。加强对窗口人员警示教育,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纪律,及时查处吃拿卡要、为政不为、为政慢为等行为,树立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案件。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服务窗口、审批过程的实时监控。

(五)完善考核考评办法。继续坚持现有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考评、后备干部推荐任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考评办法,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驻人[2007]38号)要求统一进行。

六、完善单位窗口服务效能考评奖惩办法

(一)将窗口服务效能纳入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考评。窗口服务效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评,市政府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意见。

(二)科学制定考评办法。修订完善单位窗口服务效能考核考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考评体系。从窗口业务办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和考评,促进窗口考核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三)严格考核结果使用。严格执行考评办法规定,强化奖惩措施,对年度考核结果较差、授权不到位、审批事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功能,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平台作用。

(二)狠抓队伍管理。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工作人员日常用语、接待礼节、办文办事进行严格规范,营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平台。

(三)改善办公条件。完善行政审批网络服务系统,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改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和软硬件设施。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打造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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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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