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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保险理赔快 资料收集要搞快

2014-07-08 18:2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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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决赔案所谓未决赔案是指保险有效期限内已经发生损失、并已立案,但尚未处理或已经处理尚未最后确定赔偿金额,也未办理赔付手续的赔案。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已向

          未决赔案

所谓未决赔案是指保险有效期限内已经发生损失、并已立案,但尚未处理或已经处理尚未最后确定赔偿金额,也未办理赔付手续的赔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已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案成功,但迟迟没有完成理赔或没拿到保险赔偿金,怎么办?

7月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2013年财产保险未决赔案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简称通报),公示了2013年财产保险未决赔案情况,并对报送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的11家公司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类财产保险报案且未决的赔案共计1055.37万件,但估损金额却高达1800.96亿元。

未决赔案件估损金额增长明显

通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产保险未决赔案涉及财险公司61家,共计1055.37万件,较2012年同比仅增长1.49%,但估损金额却高达1800.96亿元,同比增长24.4%。估损金额占2013年财险保费收入的27.8%,同比增加1.68个百分点。

分险种看,车险是未决赔案件数最多的险种。具体来讲,未决赔案件数占比前五位的险种是:商业车险、交强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累计占比95.36%。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与2012年比,未决赔案件数变化最为显著的险种是保证保险、健康险和信用保险,分别增长57.47%、52.5%和52.31%,其中信用保险连续两年同比增幅超过50%。未决估损金额变化最为显著的险种是家财险、保证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分别增长141.25%、131.33%和99.37%,其中保证保险连续两年同比增幅超过100%。

11家财险公司被公开通报批评

保监会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2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摸底数据。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报送,但包括大众保险、中航安盟财险、乐爱金财险(中国)、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富邦财险在内的5家公司均在截止日后经催办才进行报送;永安财险、安联财险(中国)、中银保险、安诚财险、富德财险(原华信财险)、长江财险等6家公司报送的数据经多次修改才通过校验。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11家公司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而在未决赔案的件数统计方面,人保、平安、太保、国寿财、中华联合、阳光、大地、太平、天安、永安在未决赔案件数占比上排在前10位,累计占比约89%。与2012年相比,天安替代天平汽车进入前10位。

在15家大中型公司中,英大、华安、出口信用、天安、国寿财、中华联合、太保的未决赔案件数和估损金额增长较快。其中,英大未决赔案件数同比增长约351%,估损金额同比增长约236%;华安未决赔案件数同比增长约139%,估损金额增长约80%。

未决原因以资料收集最多

统计显示,要想保险理赔快,消费者能否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是关键。

保监会表示,未决环节原因主要集中于资料收集阶段。数据显示,资料收集阶段的案件占比居第一,达到36.25%。其中:未提供维修发票的占8.28%,未提供损失明细的占3.42%,未提供事故证明的占4.13%,无法联系客户的占2.35%,其他原因资料不齐全的占18.07%。与2012年比,因其他原因资料不齐全造成未决的案件数量占比有所下降。

其他未决环节原因中,涉及报案查勘原因的占5.65%;涉及定损核损原因的占34.85%,较2012年占比增加较大。其中,未达成赔款协议的占17.91%,人伤未治愈的占9.46%;涉及理算核赔原因的占3.95%;涉及付款环节原因的占5.39%;涉及其他原因的占13.91%。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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