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失踪 新郎讨要彩礼告新娘
摘要: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赵永强 本报讯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本应该喜气洋洋,可西平县的朱某却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喜事”办了,新娘却不见了。近日,新郎朱某为要彩礼一纸诉状将新娘姬某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赵永强
本报讯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本应该喜气洋洋,可西平县的朱某却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喜事”办了,新娘却不见了。近日,新郎朱某为要彩礼一纸诉状将新娘姬某告上了法庭。
朱某与姬某于2008年5月经人介绍订婚。订婚时朱某按当地习俗给姬某的父亲6000元彩礼。朱某和姬某订婚后,姬某到海南打工。之后,姬某让朱某先后往其银行卡上打款6000元。后双方协商筹办婚事时,朱某又给姬某20000元钱,另给姬某家2000元钱用于筹办婚事。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和姬某订婚期间,朱某按照当地习俗先后给姬某及其父亲40000元钱,属彩礼性质。朱某与姬某虽然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且姬某已终止与朱某的婚姻关系,而未将收取的彩礼退还给朱某。朱某要求姬某返还彩礼40000元,理由正当。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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