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实行人大宣传奖励制度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德云)近期,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实行了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一是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向县级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德云)近期,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实行了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
一是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向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种新闻媒体报送稿件。稿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后,各单位或通讯员本人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并将稿件自行存底,以备检查。二是分级奖励制度。规定凡是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宣传人大工作的文章或新闻稿件,都按用稿媒体级别给予奖励。三是业务培训制度。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人大宣传工作会,对本年度的人大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奖励人大宣传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和好新闻、好作品,并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县人大宣传通联站每季度还对通联站全体成员和全县人大宣传通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写作水平。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