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正阳县

正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掠影

2014-06-23 15:03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wind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通讯员 王树恒 余黎明为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工作指导方针,正阳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和 “巡回审理工作站”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减轻农民群众的诉讼成

 

通讯员 王树恒  余黎明

为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工作指导方针,正阳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和 “巡回审理工作站”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减轻农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把农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调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构建和谐乡村。

自巡回审理工作开展以来,巡回法庭法官接待农村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审理传统民事案件近910件,案件的撤调率达85%,经过巡回审理的案件,事后无申诉、再审、督办和信访事件发生。今年1月至7月,该院巡回审理案件35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85%

建百姓身边的法庭

2010年初夏,天下着小雨,当法官们一路泥泞一路水来到王勿桥乡黄庄村时,已是下午2时多了。

这次法官们审理的是杨某与李某长达10余年的相邻关系侵权纠纷案。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合议庭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道理、摆事实,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自愿让70厘米宅基地给原告,原告杨某当庭支付给被告“补偿费”300元。一起长达10余年的纷争在法官的调解中“摆平”。

近年来,该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该院制定了巡回审判管理办法,配备专职巡回审理法官,增添巡回审理专车,法官们脱下法袍,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同时利用当地人民陪审员和村干部熟悉案情的优势,突出调解主线,摸索出了一套独特的调解措施。

做不怕麻烦的法官

今年419日,巡回法庭来到大林镇李辉村,为躺在病榻上的李某送去赔偿款132000元,并送去法官们的“一点心意”。12,原告李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致残,巡回法庭的法官决定到李某病榻前审理此案。在了解到被告拒绝赔偿时,法官多次深入被告家中做思想工作,组织原、被告调解,通过巡回法官10余次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李某132000元。此后,巡回法官向当地政府发出了为李某办理农村低保的司法建议。今年7月,巡回法庭的法官在傅寨乡尚营村巡回办案时,76岁的李老汉向法官讲述其5个子女不赡养自己的事,法官了解到李老汉的困难后,会同村组人民调解员、两位县乡人大代表多次冒着酷暑找李老汉的儿女做工作,经过多次苦口婆心的情、理、法感化教育和法律宣传,其5个子女终于醒悟,并达成赡养协议。

近年来,该院针对赡养、抚养、扶养等关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三优先”原则,通过到当地开庭,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以及涉案当事人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士参与调解,案后定期回访,督促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做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近年来,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继承、人身损害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案件增多,案多人杂,案情繁琐细碎。为了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该院把巡回法庭开到案发地,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修复当事人受损的人际关系,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

巡回法庭在巡回审理的同时,还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社会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密切警民关系。法官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面对面诚心听取群众对政法机关和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上门、田间地头办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解答法律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情暖辖区群众,构筑和谐社会。如铜钟法庭副庭长王海兵在巡回审理一起土地侵权案件后,听群众反映原村主任鲍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准备在世博会时到上海上访。王海兵立即到鲍某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当得知鲍某正在上级法院申诉时,告诉他要相信法院会给他公正的答复。通过王海兵等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鲍某打消了上访的念头,及时化解了一起非正常上访隐患。

针对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遇到问题不是想办法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而是习惯用极端方式制造“轰动效应”,甚至错误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实际,巡回法庭的法官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截至目前,该院共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3000多人次。同时,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