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林业生态建设成效喜人
摘要: 以“四化”建设为目标 以林权改革为主线确山林业生态建设成效喜人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璞)近年来,确山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等工程建设
以“四化”建设为目标 以林权改革为主线
确山林业生态建设成效喜人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璞)近年来,确山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 “农田林网化、廊道林荫化、城镇园林化、村庄生态化”的林业生态建设目标。
近5年来,确山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4.8万亩。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06.4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8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3.3%,林木覆盖率达39%;活立木蓄积量255万立方米,比1999年的155万立方米净增了100万立方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该县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任务,细化责任。同时,把县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列入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和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林业生态建设负总责,细化目标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林业生态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和每个机关单位。
改革林权,增强活力。该县将辖区内所有适宜植树的路、河、沟、渠两侧及其他荒地、宜林地的使用权全部拍卖,拍卖年限为15年;新植林木实行有标拍卖,原有林木合理作价后拍卖;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村组干部、私营企业、工人、农民等都可凭有效证件参与拍卖承包;林地所有权单位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司法公正,随时发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全县所有林木达到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造林即发证”,实现“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切实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全民动员,义务植树。县委、县政府认真制订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县、乡(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立自己的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县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确保完成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的任务。该县还建立义务植树档案,提高义务植树的建卡率和尽责率,确保每个公民完成法定义务。
加强管护,保证存活。该县坚持重栽又重管,力求栽一棵存活一棵。以村民组为单位成立护树队伍,成员以低保户为主,由1名村干部带领,在重点路线及新植树木区进行护树巡逻,保证新植树木存活率达95%以上。该县还对树木采伐实行限额管理,认真编制年度林业采伐限额计划,要求凡采伐林木,必须实现申请、报批,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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