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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钱而忘了孩子的成长

2014-06-10 09:1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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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暑假未到,网吧热闹”。(见《天中晚报》6月25日第五版) 看到这则新闻,让我毛骨悚然的是,“网吧电脑前,小学生坐成一排”,“网吧内,男孩在酣睡”,“暗访8家网吧,5家

“暑假未到,网吧热闹”。(见《天中晚报》6月25日第五版)

看到这则新闻,让我毛骨悚然的是,“网吧电脑前,小学生坐成一排”,“网吧内,男孩在酣睡”,“暗访8家网吧,5家有未成年人”……

网吧是把“双仞剑”,它可以传播文明,但是在网络管理还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孩子沉迷于网吧,弊大于利。仍然不能让我忘记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再沉迷于电子游戏,曾有一位母亲相继给游戏厅老板和孩子下跪。电子游戏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病毒,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少年儿童为了获得游戏费用而偷盗、抢劫;不愿意被家长管束而离家出走;少年的成瘾性反应令人惊心……凡此种种,令人震惊!

由此我在猜想——

难道商家不知道国家的法律?我错了,当商家面对记者的询问时,他们在煞有介事地寻找登记,并叫出未成年人离开网吧。

难道孩子在网吧是在学习?我失望了,“见到记者拍照,一个孩子忙背过脸去。而另一个孩子则将正在打的火热的游戏关闭”。

难道管理部门是在睡大觉?我冤枉他们了,你看:“记者看到网吧内有2个十二三岁的男孩正在打游戏。2分钟后,他们被网吧工作人员请了出去。‘为什么不玩了’?记者问。‘有检查的要来’。一位工作人员顺口答道”。

孩子的家长就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网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健康街西段的月光网吧:“记者刚进入网吧就差点与一名正与离开的十二三岁的男孩撞个满怀。原来,男孩的母亲正在门口喊其吃饭”。可悲的母亲呀!

尽管国家有法律明确规定:少年儿童不得进入电子游戏厅。但在绝大多数地方,这一禁令如同虚设。何以会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不外乎以下三条:一是法制宣传不深入,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现在,一个法令出台,大都是报纸上登一下,宣传车转两圈,电视上放几个镜头了事。二是一些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在执法的过程中,我们总会听到“权大于法、势狠于法、钱能代法”的典型案例,使严肃的法令成了一根“橡皮筋”,甚至为“儿戏”。三是打击不力。解放初期,全国百废待兴。一声令下,几天之内便在全国范围内取缔了妓院、暗娼。可现在,少年儿童屡进电子游戏厅,乱收费现象仍然泛滥等等。这不能不“归功”于打击不力。

我们都知道:“有法不依”远比“无法可依”危害更大。“有法不依”会使神圣的法律变成好人的“紧箍咒”,坏人的“保护伞”,进而导致“无法无天”。要使法令得到真正贯彻落实。首先,要抓好法制教育。坚持经常性地教育,使每一项法律法令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们心目中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使之自觉地用法律法令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要切实纯洁执法队伍,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让执法者认真学法、知法、守法,做到不畏强权,忠实法律、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这样,“法律之剑”就会永不卷刃。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带头学法守法,不仅自己不违法乱纪不干扰执法部门执法,还要保证所有亲属遵纪守法,就能带动全社会令行禁止。如此,未成年人自由出入网吧、孩子酣睡网吧的现象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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