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复审
摘要: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近日,泌阳县质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花菇龙头企业、花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科研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近日,泌阳县质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花菇龙头企业、花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科研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标准复审。
由泌阳县质监局负责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标准,于2008年12月28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5年来,对于保持泌阳花菇的传统工艺和质量特色、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有效防止假冒产品、维护泌阳花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标准复审组成员在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查了《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标准使用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该标准进行了评价。通过审查,复审组成员一致肯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国家标准实施5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一致认为该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符合当前泌阳花菇的生产实际,能有效指导企业生产,对泌阳花菇今后的发展仍有极好的客观实效性和参考价值。
最后,复审组成员一致通过《地理标志产品泌阳花菇》GB/T 22746-2008国家标准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