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百姓“舌尖安全”
摘要: 集中销毁假冒食品。 生产冒牌酱油的黑作坊。 存放假冒饮料的仓库。□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王 磊 文/图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民
集中销毁假冒食品。
生产冒牌酱油的黑作坊。
存放假冒饮料的仓库。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王 磊 文/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2013年1月以来,市公安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查处了一批社会反应强烈、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端掉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1476起,破案1156起,起诉犯罪嫌疑人642人。市公安局也因此成为全国打击食品犯罪先进集体。获此殊荣的单位全国仅有4家。
一个个案件的成功侦破,为百姓带来信心和安全感。
查封一个黑作坊
“紫林陈醋”、“山西老陈醋”、“山西白醋”,提起这些知名品牌的醋,或许消费者都知道。但你或许不知道这些醋也有冒牌的。
2013年4月,西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查封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酱油、醋的黑作坊,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
2013年3月的一天,西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一路边摊点买了瓶醋,食用后出现腹泻等症状。西平警方立即派侦查员将涉案食醋与在大超市购买的食醋进行对比,发现涉案食醋味道偏重,瓶身有污损。警方怀疑这醋是假的。
随后,侦查员在周边连续蹲守几天,成功锁定了一辆三轮车。该车由一中年男子驾驶,每次车上载有调料十余箱,酱油、醋十余箱。在随后的几天中,警方多次试图跟踪这辆三轮车,但对方非常谨慎,一直未能成功。
2013年3月底的一天,警方在该县权寨镇发现了一处大门紧闭的院落,里面有机器声,还不时有三轮车往外拉货。西平警方跟踪发现,他们车上拉的货大都销售到了其他乡镇的小市场、小饭店,货物主要是酱油和醋。
经过十余天的侦查,西平警方终于发现了这个院子里的秘密。这是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的黑作坊。
醋精+色素=“品牌”醋
民警进入院子,发现涉案三轮车停在院内,车上装了一批假冒酱油、醋的成品。制作酱油、醋的房间内,弥漫着刺鼻的味道,地面上到处是黑乎乎的黏稠液体。房屋里摆放着很多半成品,还有大量紫林陈醋、山西白醋等调料的贴牌和纸箱。墙边摆着几个桶,桶内有一根木棍,桶底有一层胶液,散发着异味。
当天,西平警方共查处散装伪劣酱油、醋800余件,假冒伪劣商标40余万张,生产设备两台。
之后,办案民警会同西平县质监局将查获的假冒酱油、醋送到西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
经调查,该黑作坊生产的伪劣酱油、醋,销到全省各地,销售总金额已达200万元。
他们生产的假酱油、醋主要是用醋精、焦糖色、地下水勾兑成的,同时添加其他添加剂,然后灌装到回收的废旧玻璃瓶子里。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有严重的潜在危害。
“自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从废品收购站低价收购各类玻璃瓶,简单冲洗后,用醋精、色素等勾兑品牌醋。”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案情时说,“像这样的黑心造假者,必须给予严惩。”
非法经营饲料 查
从三聚氰胺毒奶粉到频频爆出的瘦肉精事件,再到塑化剂、速成鸡事件,食品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着百姓的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驻马店市公安局在开展 “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也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食品添加原料的行动,因为危害人们健康的也可能是不合格的饲料。
记者了解到,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金桥分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市中华大道东段一仓库内,当场查获涉案生产人员、成品饲料及原材料等。
市公安局金桥分局民警向记者介绍,2012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市中华大道租赁一厂房,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购买生产设备、招收工人并开始生产。
被查获时,何某已生产半成品饲料100多吨,并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将生产出的饲料销往福建等。经驿城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涉案饲料价值18万元。涉案饲料经过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
去年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生产假冒食品窝点被端掉
不仅能生产“农夫山泉”、“康师傅”等品牌的矿泉水,“今麦郎”冰红茶,“营养快线”,而且还能生产“金龙鱼”等食用油。
这些生产线竟然在一农民家中。2013年7月,我市公安成功端掉一生产假冒食品窝点,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据悉,
汝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到其家中搜查,当场查获正在加工的假冒“农夫山泉”矿泉水、“康师傅”矿泉水注册商标的空瓶约6万个,纯净水生产线一套,红外封口机一台,成功端掉这个假冒矿泉水生产窝点。
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用于生产假冒“农夫山泉”矿泉水、“康师傅”矿泉水的商标是从马某那里购买的。
经汝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鉴定,该批金龙鱼食用油不符合安全标准。
据悉,马某通常使用电话联系,以物流发货、客车周转接货等形式,将非法制造的假冒“农夫山泉”矿泉水、“康师傅”矿泉水、“今麦郎”冰红茶、“营养快线”等注册商标及瓶盖以不等的价格销往全省多个市县,甚至销往其他省份,从中牟利。
生产毒豆芽者 栽了
“这个窝点端得好。性命攸关的事他们都敢做,应该严惩他们,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这样我们才觉得安全。”看到生产毒豆芽的窝点被捣毁,附近
豆芽,在老百姓的餐桌上是最普通不过的蔬菜。为了牟利,不法分子竟然采取加入有害添加剂的方式生产毒豆芽。
去年7月31日,泌阳县公安局付庄派出所在本辖区对生产豆芽的作坊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活动,一举捣毁了一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的窝点。
公安人员在付庄乡范庄村的一家豆芽作坊检查时,发现村民孙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使用无色液体“无根豆芽激素”和增白粉,并在作坊中发现已经使用过的“无根豆芽激素”空瓶,当场扣押十里铺牌无根绿豆芽激素276支、无标签豆芽激素294支。
经检测,孙某生产的豆芽中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
记者了解到,4-氯苯氧乙酸钠为苯氧乙酸类化合物,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当日,泌阳县公安局以孙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经查,孙某所用的黄豆、绿豆及“无根豆芽激素”均由王某供应。
目前,孙某、王某已被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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