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民生

一年垃圾处理费4000多元?

2014-05-19 23:2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晚报记者 王永良 张丽丽本报讯 自己打扫卫生,为何还要缴纳4656元的垃圾处理费?昨日,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经营汽车维修厂的马女士向本报反映,面对频频被催缴的近5000元垃圾处理费,她很不理解。马女士

□晚报记者   王永良   张丽丽

本报讯   自己打扫卫生,为何还要缴纳4656元的垃圾处理费?昨日,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经营汽车维修厂的马女士向本报反映,面对频频被催缴的近5000元垃圾处理费,她很不理解。

马女士说,今年3月,几名收费人员要求她缴纳2013年度的垃圾处理费,共4656元。由于此前没有听说过这个收费项目,她当时没有交钱。617日,收费人员向她下发了一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通知书。马女士说:“厂里的卫生是自己打扫的,垃圾都倒在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内,我每年都向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交二三百元费用,怎么还要缴纳垃圾处理费呢?”

记者在马女士提供的征缴通知书上看到,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该修理厂经营面积为388平方米,应缴纳201311日至1231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4656元,限2013619日前缴纳,落款为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

随后,记者咨询了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位名叫王华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等都要缴纳垃圾处理费,只是行业不同,缴纳的费用也不同。

王华说,由于马女士从事的是汽车维修行业,按照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平方1/月,一年的垃圾处理费为4656元。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