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灾区孤儿需要什么条件
摘要: □晚报记者 王永良昨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李锐女士的电话。李锐说:“我今年36岁,老公和我同岁。儿子在上小学。老公是做生意的,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任技术员,收入稳定、可观。我们想收养一个灾区的孤儿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李锐女士的电话。李锐说:“我今年36岁,老公和我同岁。儿子在上小学。老公是做生意的,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任技术员,收入稳定、可观。我们想收养一个灾区的孤儿。不知道收养手续如何办理,我的家庭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驿城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据一名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没有子女的公民,就可以收养。
“从李女士提供的家庭资料看,她不符合收养灾区孤儿的条件。”该工作人员表示,灾区的收养工作要在孤儿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目前,我市暂未接到有关办理灾区孤儿收养的通知。
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想帮助灾区孤儿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考虑到跨省收养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程序比较复杂,有收养灾区孤儿意愿的公民,可向孤儿所属地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方式表达爱心。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