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捡到手机还失主
摘要: □晚报记者 张丽丽昨日,家住市文明大道北段东高国际花园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和妻子晚上散步时,妻子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原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谁知一名在该小区做保姆的赵女士把手机送到了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昨日,家住市文明大道北段东高国际花园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和妻子晚上散步时,妻子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原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谁知一名在该小区做保姆的赵女士把手机送到了他家中。
李先生说,7月8日晚上,他和妻子在小区15号楼前散步。1个多小时后,两人回家了,当时并没有发觉手机丢失。到了第二天早上,妻子外出办事时,才发现手机丢了。
李先生说,虽然手机不值钱,但是里面有很多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丢了非常麻烦。于是,他写了两张寻物启事,张贴在15号楼和9号楼前,希望好心人捡到后把手机归还失主。7月10日早上,原本不抱太大希望的他,却收到了赵女士送来的手机。
原来,赵女士是该小区13号楼一业主家的保姆。李先生的妻子丢失手机那天,她在附近带孩子玩,当她发现手机时,因时间太晚没有来得及寻找失主。
第二天,正在赵女士为找不到失主发愁时,看到了李先生张贴的寻物启事。李先生说,他想通过本报,向赵女士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