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民生

我省高招录取分数线公布 理科一本505分 文科一本519分

2014-05-19 23:1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我省高招录取分数线公布理科一本505分文科一本519分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晚报记者 张丽丽 李 杨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高招办了解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其中,理科一本线505分

我省高招录取分数线公布

理科一本505

文科一本519

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高招办了解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其中,理科一本线505分,二本线443分,三本线359分。文科一本线519分,二本线465分,三本线408分。各分数线与去年相比都有大幅下降。

2012年,我省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57分,二本分数线为509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40分,二本分数线为481分。由此来看,今年我省高招分数线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昨日,市高招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中,文科一本线下降了38分,理科一本线下降了35分。

说起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分数线下降的原因,市一高副校长陈洪彦分析:“一是今年的考试题目比去年难,尤其是理科的数学和理综。二是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而报考人数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

据了解,普通类专项计划本科批分数线文科为519分,理科为505分;专项计划专科批分数线文科为200分,理科为200分;高职高专批分数线文科为200分,理科为200分。体育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文科为340分,理科为267 分,专业分数线为68分;专科文化分数线文科为310分,理科为251分,专业分数线为60分。

此外,艺术类招生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02分,专科为180分,专业分数线本专科均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并且校考成绩合格。

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类,美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02分,专业分数线为185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150分。

音乐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280分,专业分数线为85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80分。

体育舞蹈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260分,专业分数线为12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50分,专业分数线为30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265分。

服装模特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280分,专业分数线为29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255分。

空乘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02分,专业分数线为285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255分。

影视表演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02分,专业分数线为13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95分。

编导制作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40分,专业分数线为13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书法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为302分,专业分数线为220分;专科文化分数线为180分,专业分数线为200分。

河南往年高招分数线汇总如下:

 

2012年: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57分,二本线509分,三本线447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40分,二本线481分,三本线391分。

2011年: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62分,二本线515分,三本线460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82分,二本线431分,三本线455分。

2010年: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32分,二本线489分,三本线450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52分,二本线500分,三本线444分。

2009年: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52分,二本线510分,三本线476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67分,二本线520分,三本线476分。

2008年:文科:一本分数线为557分,二本线513分,三本线480分。理科:一本分数线为563分,二本线517分,三本线480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