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行人违法 昨日起开始处罚
摘要: □晚报记者 苏 莉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振宇 许椿健闯红灯被拦下。 “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也要受罚。”本报讯 昨日早晨7时30分,在市交通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不断有市民骑着电动
□晚报记者 苏 莉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振宇 许椿健
闯红灯被拦下。
本报讯 昨日早晨7时30分,在市交通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不断有市民骑着电动车行驶在快车道上,险象环生。
7时50分,在市文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不仅走快车道,而且闯红灯,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这名男子收到了20元罚单。
据悉,为有效解决市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等问题,回应两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3年2月26日起至3月2日,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警开出罚单后,如果违章处理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去处理,我们就把违章处理与其个人信用挂钩。”一名执勤的交警说。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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