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处罚与教育双管齐下
摘要: 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受处罚市民:处罚与教育双管齐下□晚报记者 高琳琳 张丽丽 王永良 朱慧卿/制本报讯 从2月26日起至3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非机
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受处罚
市民:处罚与教育双管齐下
□晚报记者 高琳琳 张丽丽 王永良
朱慧卿/制
本报讯 从2月26日起至3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受到处罚。昨天,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议论,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昨日,记者走上街头,倾听市民的声音。
支持者:对违法者应该处罚
“我认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违法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是应该的。”家住市中华大道四巷的王勇海说,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适当的处罚很有必要,因为市区发生的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电动自行车违法造成的。依法进行处款,能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
市民李朝晖表示,对违法非机动车进行处罚,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交通法规执行,但是处罚不是目的,加大力度进行查究才是重点。如果不对违法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处罚,对那些交通安全意识差的人来说,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我经常看到交通信号灯亮黄灯时还有人过马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我对处罚违法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做法是支持的。”李朝晖说。
反对者:行人违法不应该被罚款
昨日上午,在市解放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采访时,记者遇到了正在等红灯的市民陈然。得知市交警部门对行人违法进行处罚的消息后,陈然说:“规范行人遵守交通法规是对的,但并不是说罚款是唯一手段,交警部门应该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市民对违法行为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我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教育,市民素质提高了,就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如果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应该视情节轻重对其警示或教育,不应该罚款。”中学教师刘波说,目前我市的一些交通设施还不完善,市民交通意识不强,要让市民养成一个良好的出行习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对那些违法的行人应该以教育为主,不应该以罚款为主。
建议:处罚与教育双管齐下
支持者认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应该处罚,否则起不到警示作用。反对者认为,5~50元的处罚太重了,应该视情节轻重而定。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相关部门在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应该双管齐下,不仅注重处罚,还应对其进行教育。
“我觉得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民李辉说,如交警遇到一位行人闯红灯,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也可以对其进行教育,让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此外,相关部门也应该深入学校和居民区进行普法宣传,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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