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开辟法援为民新天地
摘要:在汝南县,提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同一,受访的群众无不心服口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同志则是赞不绝口。2002年至今,陈同一十几年如一日,以淡泊名利的公仆之心和
在汝南县,提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同一,受访的群众无不心服口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同志则是赞不绝口。2002年至今,陈同一十几年如一日,以淡泊名利的公仆之心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在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岗位上默默耕耘。十几年来,陈同一先后8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12月被评为首届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2012年12月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
勇于开辟法援为民新天地
记者 代建新
在汝南县,提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同一,受访的群众无不心服口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同志则是赞不绝口。现已年过半百的陈同一是一位有着30多年法律工作经历和10多年法律援助经验丰富的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也是汝南县司法战线上一面旗帜。2002年至今,陈同一十几年如一日,以淡泊名利的公仆之心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在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岗位上默默耕耘。十几年来,陈同一先后8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12月被评为首届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2012年12月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2008年,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临危受命 开辟汝南县法律援助工作新天地
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但由于当时法律援助工作刚刚起步,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无办公用房和设施,工作开展实属有名无实,多次因工作没有开展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而受到上级批评。为彻底扭转汝南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被动局面,2002年,汝南县司法局党组决定选派时任汝南县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陈同一调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他临危受命、迎难而上,在扩大社会宣传和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积极理清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工作机构和网络,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很快打开了汝南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建立了汝南县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开创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先河。二是在全县建立了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此举在全省首创。三是在村级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聘请村治安主任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援助工作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咨询服务,在全县形成了县、乡镇、村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四是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运转。为了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陈同一多方奔走、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特别是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他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不仅把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而且逐年增加,有力保障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并争取了县政府对疑难重大案件实行专案拨款的支持,使一大批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和社会突发群体事件得到及时调处解决。2002年以来,汝南县受理法律援助咨询5万多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0多件,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应援尽援 为困难群众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陈同一在担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就坚持把应援尽援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措施,为困难群众维权开辟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绿色通道”,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一是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13000多个法律援助受援证。持证群众只要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无需任何证明材料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拓宽服务,除法律规定的援助对象外,陈同一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需要,全县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暂时使受害人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实行全部援助。三是把法律援助工作向信访领域延伸,通过法律援助不仅帮助上访群众明辨法律规定和自身权利义务,而且帮助党委、政府部门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勇挑重担 提前介入圆满调处突发社会矛盾
当前,社会处于改革的深化阶段和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突发重大事件如果不及时调处化解,很容易酿成重大社会事件,引发群体上访案件。2009年以来,陈同一根据汝南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要求,紧紧围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这个中心,以构建“平安和谐汝南”为目标,对突发重大事件和群体上访案件勇挑重担、提前介入,以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援助为基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法律手段,成功化解了50余起重大纠纷,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在平息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及消除群众越级上访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2013年3月的一天,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宋庄村村民李某,在驻马店长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时,掉入水泥搅拌机中致死,引起上千名群众聚集在省道S333公路上,制造声势要求企业高额赔偿。汝南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组,指派陈同一提前介入,与当事人家属代表协调,经过两天三夜协调,最终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有效化解了一起突发群体事件。在日常工作中,陈同一除了组织和协调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各项工作外,还率先垂范亲自办理大量疑难法律援助案件,2009年以来共办理和督导各类案件300多件,件件得到圆满解决,深受当事各方好评。
爱岗敬业 十几年如一日忘我工作
陈同一在汝南法律界是出了名的“工作狂”。他十几年如一日,在法律援助事业上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十几年来,他从来没有过一次节假日,每天早出晚归,经常加班到深夜,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长期繁重的工作,没有规律的生活习惯,使陈同一患上了多种疾病,但他从没有因病住院治疗或休息。为了工作,陈同一顾不上照顾家庭生活,家里一切家务由妻子承担,孩子从小学到考大学,他很少顾得上过问,从没有辅导过作业,更没有开过学生家长会。为此,他对妻子和孩子一直心存内疚。
陈同一深有感触地说:“法律援助的对象都是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耽误不得,有时到了下班时间,看到当事人在焦急等待,你都不忍心走,宁可自己耽误吃饭休息,也要把案件处理好。处理突发社会矛盾更是刻不容缓,调处工作拖延不得,有时需要昼夜连轴转,才能及时调处化解矛盾。”陈同一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怀着一颗法律援助民为天的公仆之心,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面对突发社会矛盾或群体上访事件,他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己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为调处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倾心尽力,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责任编辑: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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