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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新规正式实施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2014-05-12 11:0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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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我今年40岁,一边卖药,一边学习医药知识。今年10月我将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因为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昨日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我今年40岁,一边卖药,一边学习医药知识。今年10月我将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因为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昨日,在市风光路一药店,正在看执业药师考试方面书籍的乔女士告诉记者。

 

新规实施有3年的过渡期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 61日起,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实施。新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该局流通科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13219正式发布,今年6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据了解,新规实施有3年的过渡期。到“十二五”末,仍不能达到新规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将面临淘汰

       “药店如果没有执业药师,市民用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从事10多年药品销售工作的冯女士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药品流通行业或许面临洗牌,一些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将面临淘汰。

“我到药店买药,有时不知道谁说的正确。药店营业员大多是什么药利润高推荐什么药。所以平日里有个感冒什么的,我只能凭经验或看说明书选一些常用药。”市民先生说。

当记者告诉他以后药店将配备执业药师时,他说:“这个规定不错,到药店买药时如果有执业药师推荐,那就放心了。”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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