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医界快讯

食药监总局:淘宝没有合法药店

2014-05-12 10:58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淘宝里面没有合法药店,不允许销售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日前在参加“部委微博开放日”时透露,目前药监部门并未开放审批药店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药品

“淘宝里面没有合法药店,不允许销售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日前在参加“部委微博开放日”时透露,目前药监部门并未开放审批药店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药品,任何在上面声称销售产品是药品的都是非法行为。

  记者昨日在淘宝店铺中搜索“药品”,发现有相关店铺3500余家,这些网店主营产品中均包括各类药品、保健品。李国庆表示,目前淘宝上并不存在合法的药店,所有销售药品的都属于非法行为。目前获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合法网上药品零售企业有129家,网上售药须具有食药监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次还需自有网站设备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审批规定。

  李国庆表示,批准网上药店的前提是要有企业申请,目前网上售药企业的网售药品业务都不盈利,要靠其他商品弥补。主要是受到处方来源和医保报销的限制,零售渠道销售药品仅占我国药品销量的20%,开辟网上销售渠道,并不能增加总体药品零售量。李国庆表示,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储存运输都有特殊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的要求,药品在配送途中风险难以管控。出于对药品质量保证的考虑,药监部门目前暂不允许委托社会机构向消费者直接配送药品。

  国家药监部门要求药品配送必须是网上药店自身的配送队伍,李国庆表示,“药店员工送货,除可有效降低配送途中风险外,还可以进行面对面的药学服务,消费者遇到问题,可马上找到网上药店进行维权。” (实习记者 孙宏阳)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北京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