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利民惠民走笔
摘要: 群众得实惠 政府树形象 医院得发展 ——正阳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利民惠民走笔记者 黄育南正阳县永兴乡徐扬村尤庄16岁的杨帅身患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累计补偿15万元。他逢人就夸是“新农
群众得实惠 政府树形象 医院得发展
——正阳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利民惠民走笔
记者 黄育南
正阳县永兴乡徐扬村尤庄16岁的杨帅身患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累计补偿15万元。他逢人就夸是“新农合”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众多农民从当初的将信将疑转变为赞不绝口:看病报销封顶线从最初的1万元上升到15万元;从仅住院报销扩展到门诊报销;从住院交押金出院后层层签字的繁琐报销程序,变成先看病、出院时交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每一步,都走得实实在在。如今,在正阳,农民有病再也不会“小病拖、大病扛”了,也敢去省城大医院住院看病了。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了与公职人员一样的看病报销的政策。
从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正阳县坚持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为抓手,以严格控制参合农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目标,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全县新农合呈现出整体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件为民谋利、帮民解忧的大好事、大实事,是政府着眼于最需要帮助的农民群众这一弱势群体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正阳县从2006年开始,每年把新农合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首,作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来抓,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管理,为新农合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归纳梳理以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该县制订了《正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发放到各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和农合员的职责和义务。2012年底,该县将药品及诊疗项目按照基本药物目录进行逐一核对,确保患者享受农合政策,同时认真执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使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效益。
该县油坊店乡王岗村孔张组村民龚翠平身患急性白血病,累计补偿15万元。她高兴地逢人就说:“政府确实给咱办了件大好事!”据统计,仅2013年1至6月份,全县共补偿参合人员617130人次,补偿医疗费用10239.2万元,其中门诊579575人次,补偿费用2630.2万元;住院37555人次,补偿费用7569万元。该县在2011年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在县、乡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了按病种付费工作,并将乡级试点病种扩展至32种,县级试点病种扩展至66种。2013年,县级试点按病种付费增至121种。凡是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患者,住院时只需要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即可住院治疗,如急性阑尾炎县级限价2400元,患者住院时只需缴纳640元,直到治愈出院。2013年,该县还对医院管理系统收费程序和新农合系统补偿程序进行了升级,建立了临床路径管理平台和电子病历系统,对路径执行情况、费用、效果、入径统计等进行实时监控,强化了对按病种付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了参合人员受益水平。
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是整个新农合制度成败的核心,更是参合群众能否真正得到实惠的关键。因此,正阳县从新农合制度推行一开始,就把减轻参合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就近、方便、质优、价廉的原则,该县合理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不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等形式管理,对于整改到位的恢复定点资格。充分发挥派驻各乡镇监管员实时监管优势,将监管关口前移,把违规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既保障了参合患者权益,又减少了医院的损失。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为了使这笔钱真正用到需要的人身上,让每一位住院病人共享新农合成果,该县对监管员进行了轮岗调换。对三家民营医院各派一人驻院监管,并将三人编成一个督导小组,每天联合查房,从源头上杜绝分解住院、向门诊转嫁费用、推诿病人等情况,维护参合患者的合法权益。县卫生局、县合管办联合成立了新农合督导组,利用新农合管理系统,每天监测平均住院费用和住院人数,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尽早整改。县合管办督察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对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每日查房,核对患者身份及住院情况,对医疗机构乱收费、滥检查、不合理用药等现象进行处理并当场整改。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制订了价格监测和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制度,每月对县、乡级所使用的10种最贵药品进行监测,对超出全县平均水平者进行警告,连续三个月超出的通报批评。取消使用频次高的纳入新农合目录的非基本药物。同时要求医院在同样疗效的情况下,使用价低的药品、诊疗项目。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药占比、抗菌药物药品占药品费用比例进行统计,与制订的控制指标进行对比,连超三次者超出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上报县卫生局党组,对院长约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不仅惠及了正阳县农民群众,更促进了该县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客观上加大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量,推动了基层卫生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配和人才培养步伐的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条件极大改观,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了群众得实惠、政府树形象、医院得发展的“三赢”的目标。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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